|
如果“牛鼻子”存在的话,那就是“两法合一”。要下活税制改革这盘棋,“两法合一”的进程必须加快。只有“两法合一”这个棋子走活,增值税改革才能够顺利推出,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方案也才会全面启动。
牵住了“牛鼻子”,事情就成功了一半,那么什么是下一轮税制改革的“牛鼻子”呢?答案是“两税合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在近日举行的中国财富论坛上对此做了详细的阐述。
在新一轮税制改革八个税种当中,实际上有两个税种处于核心的地位,一个是增值税的转型改革,另一个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改革,目前这两项税改进展状况都不令人满意。首先是增值税改革,现行中国增值税起源于1994年,基于当时的特殊背景,选择了生产型的税基,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型的税基不适合中国企业竞争力,不适合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环境的需要,由此确定要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改革的基本思路。2004年7月1日到2005年6月30日,为期一年的增值税试点改革在东北地区的三省一市八个行业进行,已经取得向全国进一步推广的经验,但是还没有听到有关增值税转型改革推广的声音。
原因在于企业两个所得税合并改革与增值税改革有着密切的关联,但现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迟迟没有进行。
内外资企业同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他们之间的税收负担相差十多个百分点,两法合并必须加快进行。但高培勇在深圳调研时发现,外资企业反对的声音很强烈。因为内外资两个企业所得税法合并改革的现行思路是,两个企业所得税法的水平分别从两边向中间靠拢。深圳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现行税率是15%,内资企业税率是33%,如果以27%的税率来征收,对外资企业来说,无异于翻了一番,这对企业的经营会产生很大的冲击。如果既要加快改革,又要极大地减少改革给企业带来的税收压力,最好的办法是“打包上市,捆绑进行”,即把增值税的改革和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合并为一项改革,同时进行。其结果就是对于大多数的企业来说,都是税收负担的增减互抵。互抵之后的结果是,大多数企业都减负。
问题在于,增值税转型试点改革虽然已经达到可以在全国推广的程度,但是两法合并改革却没有能够如人们所期望的那样进行。而按照立法程序,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必须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照目前的进展来看,即便今后在两个企业所得税合并改革路程不会出现任何的障碍,最乐观的估计在明年3月份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到2008年才能实施。
在这样的背景前提下,留给增值税改革的就是十分尴尬的局面。增值税的转型改革目前有两个选择,一是单兵推进,赶紧把增值税转型改革向全国推进,这不会遇到很大的阻力,而且还会给企业家极大的减负刺激。可是好的举措先走了一步,两法合并与增值税的联合效应靠什么抵消?很可能就会使得“两法合一”变得遥遥无期。另外一个选择是继续等,等到2008年,“两法合一”,一块上市。
如果等下去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呢?增值税连到各个链条,把东北三省一市八个行业用人为税制手段与其他地方的市场割裂开来,长此以往会出现诸多的不便,增值税管理链条就会割断开。
在等与不等之间,表面看到的仅仅是增值税改革方面的尴尬,但实际上它所透视又是连带“两法合一”的进退两难。进一步说,由于这两个税种实际上牵扯到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将近税收数额80%的比例,它实际上事关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进退。所以,如果说新一轮税制改革是必须的,是解决或走出中国当前税负水平问题的关键的话,希望尽快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在所有新一轮税制改革涉及到的税种当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合并又是它的核心内容。再进一步看,这两个核心内容当中,它的主要矛盾现在实际上是“两法合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