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您当前的位置在: 报纸版面>>>十二版
 
     
 
  采用某一个公司的系列产品作为中央处理器的技术指标,是一种指定品牌的行为。它不仅会让政府采购本身付出高昂的代价,而且会给国家信息安全、政府采购、科技创新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损害国家信息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记者 范春荣
中国财经报 2006-10-18 14:07:10
  “咱们政府采购不是以‘三公’原则为宗旨,坚决反对指定品牌的吗?但是,我在日常工作中却遇到了这样一个困难,就是不得不用英特尔(Intel)公司的奔腾或赛扬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系列产品来描述CPU的技术指标,而且我在你们发布的招标公告中也发现了不少地方与我们的做法一样,请问这种做法算不算指定品牌?如果是,CPU到底应该如何描述才合理呢?”一位自称是在某县级政府采购中心从事多年信息产品采购的侯先生日前致电本刊编辑部,希望本刊能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公原则相悖

  带着侯先生的问题,记者走访了相关专家,并对计算机中央处理器市场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后发现,如何正确地描述CPU不仅仅只是侯先生一个人的困惑,而是当前政府采购共同面临的问题。

  “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适的,它与《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以及我国目前正在草拟的《反垄断法》的主旨精神和相关条款是极不相符的。”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的资深学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开门见山地亮出了他的观点。

  于安分析认为,《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明文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政府采购法》第三条也明文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该法的第五条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这种在计算机采购招标文件中对计算机关键性部件的CPU,有意或无意地指定为某个品牌的做法与《政府采购法》的宗旨是相违背的。其结果是:排斥了其他品牌公平竞争的机会,限制了其他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并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垄断。

  绝非危言耸听

  “这种做法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它不仅会让政府采购本身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而且给国家信息安全、政府采购、科技创新等方面皆带来了负面影响,损害了中国信息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IT业内人士这样分析认为。

  首先,不利于“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形成。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保证政府的正常运转,只是我国政府采购承担的一个重要任务。与此同时,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则是政府采购担负的另一个重要的任务。这样不但能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现实利益,并可为构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国民经济大环境带来不可估量的贡献。

  信息产品的采购量在我国政府采购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因而,在政府进行计算机和服务器等信息技术设备采购时,反对并戒除各种形式的违规行为是采购执行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其次,造成市场垄断,形成价格盲区。目前在计算机生产过程中,几乎所有的零部件价格都已市场化,自由竞争的结果使不同厂家的同档次产品间的价差极其微小,从而保护了用户的利益。而惟有CPU价格却始终掌握在一家CPU厂商的手中,而且极不透明。这样一来,CPU的价格差异最终决定了计算机制造厂商的利润大小;CPU价格也间接地决定了计算机整机价格的高低。

  根据IDC2005年初的统计和预测数据显示,2003年和2004年,中国政府和企业共采购服务器29.8万台和36.8万多台。该采购目前正以每年16%的速度递增。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将达到50万台、57万台和67万台。根据业界算法,每台服务器使用处理器的平均数近2片。如此庞大的市场份额,如果缺乏竞争机制,我国政府多支出的采购费用是可想而知的。

  第三,不利于我国的科学技术创新。科技进步是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一个核心内容,以前增长方式主要是靠政府的直接投资来拉动的,而现在则是要转向通过科技创新来推动经济增长。科技创新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市场需求的问题,市场的需求可能会因为市场的垄断而拒绝科技创新。市场如果是完全自由竞争的,它就会自然地产生垄断的问题,一旦形成了垄断以后,它就不希望有新产品的出现,它就会扼制科技创新,尤其是扼制中小企业的发展。因为它的垄断地位以外的科技创新会对它的垄断地位提出挑战,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来干涉,这种干涉的措施有很多,其中一个措施就是政府自己创造一个公共消费市场,它就是政府采购,让科技创新得到更大的发展动力。同时,政府采购市场对于普通的商业市场还有一个示范效应。

  亡羊补牢要及时

  据这位业内人士介绍说,此类问题并非我国独有,在其他国家也出现了此类问题。但是,日前各国都已经开始意识到这种作法的问题,并进行了积极的改进。欧盟、俄罗斯和美国政府在发现和意识到其政府计算机采购中,指定单一处理器品牌和产品名称的做法是不合理和不合法的,并易形成行业垄断之后,先后于2004年4月和2005年4月,以相关法律为依据,迅速采取了相应的行政措施予以更正和补救。

  既然用英特尔(Intel)公司的系列产品型号来描述CPU的技术指标的做法危害如此大,为什么这种做法会多年来广泛地存在于世界各国呢?“原因很简单,一方面是由于计算机中央处理器这个行业本身就是一个高度垄断的行业,目前全世界能够生产的企业不过十几家而已,Intel一直处于垄断地位。到目前为止,CPU的行业标准还没有形成,因而很难用行业标准来对CPU进行准确的技术描述。另一方面是由于国内政府采购人员缺乏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制作采购标书不规范,使该领域的竞争度几乎为零。

  专家认为,计算机和服务器采购标书中关于CPU部分的正确描述是:Intel的“某款CPU”,或AMD同性能产品,或其他同性能产品。

  只有这样,用户才能通过这个机制采购到性能优异、价格优惠的产品和服务,才能在计算机和服务器的招标采购中形成真正的竞争机制,构建一个有广泛厂家参与的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
 
     
       
 
报社地址:北京丰台区广安路甲54号 邮编:100073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85 邮发代号:1-153 全年订价:246元 每周二三四五六出版
中国财经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中国财经报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2003-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