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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社会各界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三农发展等期望值很高,财政支出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在当前中央提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情况下,财政部门除了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之外,还要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
上海市通过“先建后补”,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有序、有力、有效地落实推进农村“万河整治”工作,这一成功实践再一次表明:机制创新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三农发展,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的重要性。上海的做法也为下一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实施财政精细化管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
上海市财政部门明确将农村中小河道整治列为近几年财政支农工作的重点之一,通过实施财政资金“先建后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对1.7万公里的镇村级中小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据对已完成的“万河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显示,社会各界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上海市境内水域宽广、水网密布,全市共有河道约3.3万条段、总长2.49公里,其中农村地区约有3.27万条段、总长2.17万公里。长期以来,农村中小河道淤积污染严重、引排功能减弱,严重地影响到农村生产的正常开展以及农民的正常生活和财产安全。
为保证河道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规范化运作,上海市财政和水务部门联合出台了《上海市“万河整治”实施意见》以及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区县政府为河道整治的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在区县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以及区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和区县财政积极支持、配合、保障的职责要求。同时统一设定了两大类6个整治标准(一类是基本标准,包括河道疏浚断面、边坡建设、河面面洁及沿岸卫生情况3个标准;一类是附加项标准,包括入河污染源控制、改善水质措施及两岸绿化3个标准)以及相关配套措施,为万河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基础。
据上海市财政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实施“万河整治行动”中,他们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从前期工作、组织宣传及工程管理、河道整治情况、资金保障等4个方面加强对区县工作的考核管理,重点考核各区县河道整治的6个标准完成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安排、落实、使用及管理情况。对考核后达到标准要求的区县,市级财政下达补助资金,而对考核中发现虚报工作量、质量完成不达标的区县,在考核中相应核减补助资金。同时,对于在市统一标准基础上提高整治标准,达到附加项整治标准并取得建立和社会评价良好效果的区县予以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河道整治,进一步保证了河道整治工作的进度与质量。
实行差别政策,统筹协调推进。根据区县财力状况的差异和“因河制宜、分类补贴”的原则,按照各区县河道整治任务和可支配财力状况,上海市确定了三类差别化的市级补贴资金政策:对经济实力最差的崇明县市级财政每公里补贴1.5万元,对金山、南汇、奉贤经济实力一般的区每公里补贴1.2万元—1.3万元,对经济实力较好的其余6个区每公里补贴1万元。
同时,上海市还探索采用“行业监督与中介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强项目管理。一是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各乡镇整治前后的河道逐条段测量,并登记入档;二是通过招标方式确定3家工程监理公司,按照市统一的整治标准,对全市各区县中小河道实施定期检查与复测,反馈质量及资金到位的情况。另外,从是否符合制定的统一整治标准、沿岸居民企事业单位对河道整治的评价、整治后河道在长效管理方面的意见等方面入手,聘请研究咨询机构对“万河整治行动”效果开展评估,并形成了数据详实,内容完整的工作报告。
2006年、2007年两年,全市已累计完成1.3万公里中小河道整治,分别完成了年度计划任务的102%、112.9%。据对已完成的“万河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显示,公众对治理效果及治理工作评价的综合得分为84.5分,达到了“良好”水平,社会各界也对“万河整治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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