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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党组的重视和部属各单位的配合下,我们从建章立制入手、加强监督管理,指导部属单位依法实施采购活动,有效规范了部门预算管理,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了采购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
建章立制内部制衡
我部所属二级单位69家,其中行政单位32家,事业单位37家。
针对我部所属单位类型较多、资金来源广泛的实际情况,我们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时制定了我部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方式、预算管理、监督检查、建立政府采购机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我们及时向所属单位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印发的政府采购管理文件,并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督促单位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采购制度,规范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扩范围上规模
几年来,部属各单位围绕扩范围、上规模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项目基本涵盖了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并且工程和服务的比重逐年增加。原国防科工委所属7所高校将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都纳入政府采购管理。部分高校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也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随着范围的扩大,规模也不断增长,政府采购规模一直保持良好增长态势,高校政府采购规模从2003年的4.98亿元增长至2009年约15亿元。
公开透明加强监管
严格审查采购方式变更和进口产品采购。对于涉密项目、高校和科研院所所需的高精尖仪器设备等无法进行公开招标确需变更采购方式以及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项目进行严格审核。财务司指定专人负责,在工作中注意加强与财政部和国采中心的联络沟通,要求各单位按照规定上报申请表以及专家论证意见,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采购管理部门审批。
公示制提高采购透明度。我们严格要求各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公示制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等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并监督和指导有关单位对招标、中标和采购成交信息进行公示,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不断拓宽,数量成倍增长。从2003年开始到目前为止,已累计发布信息4000多条,切实提高了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包括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平时财务检查和年终财务审计。我们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将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全部委托国采中心实施采购,对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要严格按照我部的规定组织采购。在开展专项检查中,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依法实施采购、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采购活动是否公开透明等。在开展财务审计方面,始终把政府采购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着重检查重点工程项目的采购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采购方式变更和进口采购项目变更的情况,同时检查采购活动的财务登记、处理和财务开支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还把采购人员是否有不廉洁的行为,是否有徇私舞弊行为作为重点之一。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责令其整改。
加强业务培训
2009年我们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利用预算、决算布置会和财务审计工作会议等机会,结合专项工作对政府采购政策和业务进行讲解,交流经验。还配合国采中心组织我部所属高校和科研所召开了集中采购工作交流会议。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对部属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加强采购人员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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