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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府采购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制度和机制建设规范采购行为,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逐步完善制度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和主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制度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
2003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相继出台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报送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按照“管采分离”的要求,建立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统一协调、四位一体的工作运行机制: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局属单位政府采购部门组织采购,监察部门负责过程监督。完善的制度机制建设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集中采购促规模增长
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规定,做到目录内项目应采尽采。凡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一律委托国采中心组织公开招标采购。个别项目,需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或者购买进口产品的,均事先报请财政部审批。
由于业务工作的特点,我局不少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复杂、专业性强,对此国采中心精心组织采购活动,并给予了全方位的业务指导,使我们能够在时间急、任务重、人手紧的情况下,按时保质完成采购任务,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财政部和国采中心的悉心指导和大力协助下,2004年—2009年,我局政府采购总额达15亿元,节约资金3.5亿元,政府采购资金节约效益得到充分体现。
创建内部评审制度
近年来,知识产权事业迅猛发展。专利审查人员从不足2000人增加到约5000人,预算规模相应大幅增长,由此带来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
为使用好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我局结合各技术领域人员齐全的特点,创建了政府采购内部评审制度,建立了113人的局评审专家库。对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采购项目,由局内专家进行评审。
运行机制。一是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标准与程序。制定了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管理规定》和《评审专家工作守则》,明确评审专家入选条件、工作职责、评审程序和行为规范,规定在线随机抽取产生评审专家名单。
二是坚持高标准遴选专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要求评审专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精通专业业务,熟悉政府采购政策。并为评审专家订阅了政府采购专业报刊;评审专家应当定期参加政府采购政策学习会、实务培训和经验交流会。新聘任的专家通过实战模拟评审培训后上岗。
三是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保证评审公信力。项目评审开始前,评审专家要签署《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
四是考核业务,动态管理。评审专家资格有效期为2年。每个项目评审中,采购组织者和用户部门要填写《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工作情况反馈表》,实行定期评价和考核,实现动态管理。
成效显著。首先,有力地促进了廉政建设;其次,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2008年3月至2009年12月底,完成内部评审项目210个,抽取使用评审专家369人次,涉及金额3.8亿元,节约财政资金近1亿元;最后,提高了全局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同度。
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
自主开发政府采购服务系统。该系统具有较强的规范程序、公开信息及查询功能。即使是对政府采购工作不太了解的人,只要在“采购方式判断查询”模块内输入拟购买的产品名称、预算金额,系统便会自动给出采购方式建议,并提示采购流程。使用该系统,可以在线随机抽取政府采购内部评审专家。
在局网页上开通政府采购通报专栏,解读政府采购政策,反映采购工作动态。
建立政府采购电子档案管理。定期对已完成的采购项目资料进行扫描、存档,目前已收录政府采购项目679个,文件437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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