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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0年天津市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额度由2009年的货物类50万元以下、服务类30万元以下提高为货物类100万元以下、服务类50万元以下。
天津市在日前出台的《关于市级预算单位2010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提出将预算在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小规模室内装修项目、预算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印刷项目以及预算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其他货物类纳入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内。同时,为了方便各市级预算单位紧急采购和零星采购的需要,天津市还将自主采购额度由3万元提高为5万元。
据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相关人员介绍,为了实现品牌间的充分竞争,天津市还提出在目前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完全自主采购、网上竞价采购的基础上,推出办公设备及电器设备的多品牌电子化采购,即预算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采购项目(不包括复印纸、打印纸),各预算单位可以实行完全自主采购;复印纸、打印纸项目,预算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办公设备及电器设备项目,以及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其他项目,实行网上竞价采购,3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为有效竞价;而预算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办公设备及电器设备项目,实行多品牌电子采购。3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网上竞标为有效竞标,同一品牌的代理商按一个供应商计算。
同时,为促进规模采购,《通知》还对采购人的采购频次进行了规定。A类单位同类产品每周可以采购一次,B类单位同类产品每月可以采购两次(包括紧急采购)。《通知》还提出试行供应商的档次或等级制度,首次根据企业的规模和技术能力将家具和印刷项目定点供应商划分为两个档次,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多样性。对于节能、环保等产品的采购也要严格执行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天津市财政部门于日前完成了2010年度市级预算单位协议和定点供应商的招标和入围工作,近700家供应商参与了9大类60余项产品的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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