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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日趋规范科学,让莫小莎代表——
一年比一年满意
齐小乎
中国财经报 2010-03-04 09:54:20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莫小莎曾在2008年两会期间与其他几位代表向人大提交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在没有和财政部门进行交流前,我还担心自己的建议是否超前,但了解到全国的工作情况后,才知道有关部门已经在着手解决许多问题了。”

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莫小莎再次提交《关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改革的建议》,建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希望政府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监督,防止浪费。

两会结束后,她很快得到了财政部行政政法司的答复,这令她非常满意。

2009年,财政部组织开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让这一信息系统精准而且好用,从而达到掌控资产“家底”的目的,财政部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金财工程”规则建立系统,并在几省、几部委之间反复进行试运行,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请专业技术公司进行第三方测试,在确保信息系统准确、有效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今年,这套统一的信息操作系统将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将推广使用,由此,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将全面提升到信息化管理层面。

2009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审核工作是财政部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的主要工作之一,取得了初步成效。2010年中央部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专项审核的范围扩大,包括汽车和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节支效果越来越明显。比如,29个中央部门行政单位2010年新增车辆配置控制数为4768辆,预算金额9.52亿元,财政部核减车辆62辆,核减预算金额0.6亿元,同口径较2009年新增车辆配置数减少734辆,金额数减少1.4亿元。2009年,财政部共审批处置了中央部门行政单位5372辆车及44处房产,对于这些价值量不小的资产,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对资产处置事项有关的资产所有权证明、价值证明、评估报告等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其完整和有效。

切实加强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同样是过去一年的重要工作。2009年,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定处置收入上缴国库、出租出借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收缴政策,并规定中央行政单位的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必须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根据《办法》的执行情况,财政部及时出台了补充通知,以及“资产收入及相关支出预算部内工作流程”,为规范管理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打下良好基础。

当记者把采访到的这些信息通过电话告诉莫小莎代表时,她高兴地说:“财政部门做的工作又比我的研究超前了。”莫小莎表示,正是政府管理部门的积极作为促进了她对进一步研究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力争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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