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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建议一片呼声一阵掌声
——财政部关税司承办建议提案工作侧记
李忠峰
中国财经报 2010-03-04 09:55:35

“财政部对我的建议答复快捷、诚恳、实事求是,我非常满意。”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曹朝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曹朝阳是世界轮胎24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身兼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高级副会长,也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说起去年在十一届全国二次会议上的这份建议,曹朝阳代表至今还感慨良多。

2008年12月1日起,国家调整征收出口关税的产品范围和税率,约束“两高一资”(即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他在调研中得知:由于对“两高一资”的界定标准理解不一,加上化工生产工艺的多样性,使得一些应用环保工艺生产的产品也被归类到“两高一资”中,这当中就包括无水氟化铝。

氟化铝系化工产品,用途广泛,也是电解铝生产中必不可少且无法替代的主要辅助原料。从生产工艺上看,氟化铝分传统湿法氟化铝和无水氟化铝(即干法氟化铝)。据他了解,前者污染较重,而无水氟化铝属于高科技环保产品,生产工艺先进,能耗低,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无污染,属于《国家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中的“高性能无机氟化产品”,代表着今后铝用氟化盐产品的发展方向。

他还了解到,我国氟化铝年产量在50万吨—60万吨,消费量在35万吨,每年都必须有几十万吨出口才能保持国内市场的供需平衡。而意大利、美国、加拿大等国对该产品免征国内增值税,和我国的税率差高达30%以上,这将直接导致我国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下降。

“污染比较重的传统湿法氟化铝和环保生产的无水氟化铝出口关税暂定税率同为15%,出口时负担相同关税,这不利于积极推进产业升级换代,也不利于大力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因此,我建议调整无水氟化铝的出口关税,条件成熟时在关税税则中将无水氟化铝与湿法传统氟化铝区分开,单列一个税则号,并免征出口关税。”曹朝阳代表表示。

在他看来,这份建议代表了企业的心声,也符合行业发展的要求,更是履行全国人大代表的责任——反映人民呼声,提出意见和建议。

很快,国家就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下调氟化铝的出口关税。接着,他收到了财政部给他寄来的第2580号建议的《答复》公函。2580是他那份建议的编号。

答复称:“今年以来,国际市场氟化铝需求下降,价格也明显下滑。由于国内无水氟化铝生产骨干企业的产品多以出口为主,因此受金融危机的冲击更加明显,对氟化铝行业的结构调整产生了不利影响。为在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同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经过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过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7月1日起,将氟化铝出口暂定关税下调至5%。”

“我对这个答复非常满意,体现了财政部从实际出发,认真执行中央保增长、保就业决策的精神,也体现了国家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技术进步的精神。”曹朝阳代表说。

“对暂时不具备政策调整条件的建议内容,答复中也给了让人信服的解释。”曹朝阳代表说。

答复称:“湿法氟化铝生产能耗高、污染大、资源浪费严重,干法氟化铝生产工艺相对先进。虽然他们在生产工艺上有较大差异,但产品性质基本相同,从外观上很难有效区分,在进出口环节也很难有效区分,因此增列‘干法氟化铝’税目暂时看不具可操作性。”

曹朝阳代表的说法在财政部也得到了印证。财政部关税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接到代表的建议后,我们组织相关处室同志进行了认真调研。根据调查结果,结合实际情况报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7月1日起,将氟化铝出口暂定关税下调至5%。”

据记者了解,结合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对此前暂未解决的增列税目一事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在量化有关技术指标的基础上,增列了无水氟化铝税目,从2010年1月1日起免征其出口关税。

实践证明,这些举措不仅帮助无水氟化铝企业渡过眼前的经济危机,还稳定了出口,极大地促进了就业。

位于河南焦作的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无机氟化工企业,也是无水氟化铝的最大生产厂家。该公司销售部郝经理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们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之一的氟化铝年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10%以上,全部为无水氟化铝产品,出口多个多家和地区。出口关税下调后,平均每吨为企业减少约1000元关税。

“不仅如此,去年年底,国家还将无水氟化铝与湿法传统氟化铝区分开,单列一个税则号,并免征出口关税。我们感谢人大代表,反映真实呼声;感谢财政部,及时落实政策。”郝经理说。一份建议,一片呼声,一阵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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