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您当前的位置在: 财经报版面>>>四版
 
     
 
多位委员建议
发展公共租赁房除“夹心层”心病
赵慧
中国财经报 2010-03-06 11:05:42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既达不到廉租房的申请标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的住房困难成为多位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全国政协委员郑惠强提出,各地政府应借鉴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等地的经验,大力建设公共租赁房,以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

郑惠强认为,公共租赁房是指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由政府投资建造或以一定方式对建房机构提供补助、由建房机构建设,并以较低价格出租给中低收入群体居住的住房。公共租赁房在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等地已成为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内地近年来也日益受到重视。

郑惠强说,去年上半年以来,我国房地产价格大幅上涨,过高的房价对公众其他消费产生了挤出效应。加快公共租赁房体系建设,一方面可以满足部分购房者的刚性需求,平抑房价过快上涨的局面;另一方面,通过“以租代买”的方式,使更多家庭从买房这一巨大负担中解脱出来,提高即期消费水平和远期消费能力。

“公共租赁房最大的优点是,具备灵活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郑惠强认为,在准入机制方面,可以加强房管部门与银行、证券、劳动保障、税务、交通、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多渠道核实公共租赁房申请者的收入和资产状况,甄别出真正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防止“开着宝马申请租赁房”的现象。在退出机制方面,一是要明确租赁期限,租期一般是3年到5年,拒不退出的通过法律途径强制退出,并计入个人信用档案;二是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租赁定价要高于市场水平,管理部门在收取租金后部分返还,如承租者不符合条件还“赖”着不走,政府就停止返还,迫使其主动退出。

郑惠强表示,与廉租房完全由政府负责不同,公共租赁房建设的总体思路应该是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一是政府要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引导和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互助组织、公益基金等机构,以微利原则参与公共租赁房建设;二是要通过市场化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取公共租赁房房源,充分利用民间的二手房资源;三是要解决融资问题,可以让租赁户用公积金还房租。

此外,也有委员表示,在政策思路上,应该积极探索能够在市场上交易的“适租房”,主要解决在廉租房层面之上的年轻白领、进入职业生涯前期的就业者、收入处在“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各类带有政策性和保障性的住房共计将有600万套房子开工建设,而这其中就包括公共租赁住房。

 
     
 
 
     

 

       
 
报社地址:北京丰台区广安路甲54号 邮编:100073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85 邮发代号:1-153 全年订价:246元 每周二、三、四、六出版
中国财经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中国财经报技术部制作维护
200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