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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仁见智深入研讨
贾康
中国财经报 2010-03-09 00:00:04

政协的分组讨论,常出现对特定问题的质疑和不同视角看法的碰撞。3月6日政协经济界34组的讨论会上,便有对“已成之局”提出不同看法的一个例子。

广东核电集团的领导人钱智民委员在发言中提出建议:今后在一年一度的全国人大全体会议上,除总理到会作政府工作报告之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两份报告,也应做口头宣读,而不应只在程序中规定以文本下发。钱智民说,这两份报告都包含一系列重要内容,只以文本下发,代表、委员对这些内容投入的注意力是不够的。通过宣读,大家能够更多关注,进而有助于审议和建言,促其优化,会议因此再增加半天到一天也是必要的。

钱智民话音刚落,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委员就说:“过去这两部门的领导是要做口头报告的,后来改掉了。”李委员所说的改变,也是有其道理的——过去我对此曾有耳闻,概括起来似有两方面:一是两部门报告的最主要内容,在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有体现,再宣读有重复之嫌;二是有利于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会议成本。两种安排方式出自两个视角,见仁见智,很难一下就有是与非的定论。但是,现实工作中只可能做出一种选择,而且目前的选择要再做个“否定之否定”翻转过来,可能就不是个简单的事了(我知道地方各级人代会已纷纷仿效目前这一办法,国家层要变,顾虑上就会更多了)。

我做研究工作多年,思维的习惯是不但看眼前,还要看长远,不只观一点,还应观全面。如把这件事多想一些相关因素,我觉得还需要考虑几个相关方面的演进动态。

一是我国法治化进程和公共财政建设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预算报告经最高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形成有法律效力的执行文件,是国家法治运转中的一件大事。公共财政发展中民生问题和绩效问题的高度敏感性,又会要求这种审议越来越细化和实质化。近年来各界关于提高预算透明度、加强收支安排合理性的呼声日益高涨,很可能将继续强化要求在两会上公开宣读预算报告的主张。如借鉴一下国际经验,可以发现,其他国家和地区,议会通常都要听取政府财政部门首脑的“宣读式”预算报告,有的“一读”之后,还要听取意见修订改进后再来“二读”。我国公民和社会各界以后可能会越来越关注这种“国际惯例”并与我国作对比。

二是我国深化改革进程和管理体制转轨趋势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国家很少有与财政预算报告放在一起,甚至相比之下还要“靠前”的计划报告。这是属于我们应坚持的“中国特色”,还是要逐渐淡化的过渡因素?据我所知,目前社会各界有明显的不同看法,并且短期内还很难形成明确判断,只能依靠改革、转轨的实践过程本身来使之渐进地明朗化。至少可以预见的是,在不短的一个历史时段,国家发改委需牵头编制“五年规划”,并且计划报告仍需一年一报。

三是社会各方如何权衡降低会议成本和细化审议、监督程序与问责制的关系。在一定阶段上,有可能大家更看重的是降低会议成本,这确有道理和其进步意义,但也不排除到了更高的发展阶段上,大家会更看重把审议、监督工作做得更实、更细,进而推向更有实际约束力的政府活动绩效评估与问责制。这次会上钱智民委员的发言,是不是表露了这个端倪?

(作者贾康为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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