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要求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经济效益指标、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商业银行高管的部分绩效薪酬将会延期支付。对于商业银行高管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其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主要高管绩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应高于50%,有条件的应争取达到60%。在延期支付时段中必须遵循等分原则,不得前重后轻。商业银行的收益在当期即体现,而风险则在后期暴露,因此延期支付高管绩效薪酬的方式有利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