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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探索协议供货新模式,对20类协议供货项目实施全省联动
全省协议采购共享一个市场
本报记者 袁瑞娟
中国财经报 2010-03-24 00:00:11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2010年,地方协议供货改革和探索再现新气象。

浙江省在总结几年来试行汽车协议供货项目全省联合采购的基础上,从2010年起正式对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服务器、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汽车等20类协议供货项目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采购。浙江省因此成为我国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项目范围最广的省份。

据了解,与其他地区协议供货全省联动多由一家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不同,浙江省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项目由浙江省财政厅根据各地集中采购的专业优势,统一委托省市11家集中采购机构分别组织实施采购。具体工作由浙江省财政厅统筹协调,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牵头指导,各地财政部门分级监管,省市集中采购机构分别实施,采购结果由省、市、县三级共享。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2011年度协议供货项目全省联动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此次招标各协议供货项目纳入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限额,根据省级和各市县实际情况分别设定。省级协议供货采购限额须在各协议供货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各市县协议采购限额由各地自行规定并执行。协议供货供应商的日常管理,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政府采购中心为主负责,各地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予以配合;各地的协议供货项目供应商由所在地财政部门会同集中采购机构管理。各协议供货项目的产品及价格信息发生调整、变更的,应由中标供应商(或原厂商)进行维护,省政府采购中心会同省财政厅为主进行审查,各地共同予以监督。

浙江省财政厅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协议供货全省联动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不仅是对现有协议供货管理模式的创新和完善,更是对集中采购代理机制的一次探索和尝试。通过跨区委托和错位代理,有利于细分集中采购市场,分工做精集中采购项目,增强集中采购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省地集中采购优势互补、团结协作,同时也为下一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市场和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据悉,目前浙江省第一批计算机等19个协议供货项目的招标工作已经开始,各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于3月下旬到4月初相继展开,项目实施时间为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

随着浙江省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项目范围的大幅扩大,我国各地实施协议供货全省联动的趋势进一步明朗化。自2006年江苏省首推汽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后,目前已有山西、河南、内蒙古、云南等地对汽车项目实施全省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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