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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投标报价优惠幅度低于5%的产品和企业不得入围协议供货。这样的规定被写入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产品协议供货的招标文件中。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财政厅获悉,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2010年的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产品协议供货招标工作中,该省通过多种措施确保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能采购到货真价实的产品。其中重要的一项措施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产品优惠幅度低于5%的产品和企业不得进入协议供货范围。
此外,该省财政厅还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完善招标的组织实施环节。一是扩大协议供货范围,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办公自动化设备除继续将以前年度的20类产品纳入协议供货公开招标外,今年又增加了打印耗材、装订机、空调3类产品,将协议供货范围扩大到23类。二是要求由厂家或者其指定的中国区域内的总代理商直接投标,严格限制了二级分销商或二级经销商代理投标,以保证厂家能以最大的优惠幅度供货。三是认真研究评标办法,提高价格分占总得分的权值。评标办法中将价格分权值提高到50%,并对优惠幅度小、评审得分最低的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四是认真组织评标,使投标产品价格得到最大幅度优惠。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评审。
据了解,本次招标日前已经完成,共有88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产品120多种,型号近2000种,经过专家评审最终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及打印耗材等品目共有近100种产品、1500种型号中标,大部分中标产品价格比媒体价优惠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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