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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责任单位分头采购救灾物资
田冬梅
中国财经报 2010-04-21 00:09:47

本报讯 根据灾区上报的急需救灾物品,青海省5大责任单位对照自己的采购范围快速、分头采购,确保急需物资采购当天完成。

为做好当前的抗震救灾工作,进一步规范玉树抗震救灾所需物资的采购管理,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时效,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物资集中采购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于4月15日紧急下发了《关于玉树抗震救灾物资紧急采购有关事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抗震救灾物资采购事宜作出严格的要求。

《通知》指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做好抗震救灾物资采购工作。药品、急救医疗设备等采购由卫生厅负责;生活用品采购由商务厅负责;成品油、炊事车等机械设备以及其他特殊物品的采购由发改委负责;粮油采购由粮食局负责;帐篷、棉被等采购由民政厅负责。同时,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实施紧急采购任务,在保证物资质量和交付时间的前提下,以不高于市场平均价进行采购。

对于紧急物资的采购程序,《通知》明确如下:一是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请示协调小组后指派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按责任单位分类下达采购计划。二是各相关单位要落实采购人员岗位责任制。三是相关单位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四是紧急采购活动完成后,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对有关单位递交的采购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并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五是采购结果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政府网等有关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还要求,各级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要加强对紧急物资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出现问题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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