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来,绿色、低碳、循环成了网络上的热门词汇。如果把这3个词,融入到采购中心工作的业务流程上,那该如何理解呢?4月23日,记者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访时,得到了颇具新意的诠释:
绿色,寓示着能负责、肯担责、不避责的敬业思维,清清爽爽、尽职尽责;
低碳,意味着低成本、低风险、高效率的管理机制,直击薄弱,做大规模;
循环,代表着科学化、动态化、集约化的流程创新,维系“三公”,保证权益。
1标3段优化流程
把绿色、低碳、循环的理念融入到政府采购工作业务流程的设计当中,是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2010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对于采购中心来说,2010年4月2日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内部业务工作流程》(以下简称《流程》)以制度的形式正式确立。
记者翻开《流程》时,马上就被其中的一连串“时间”深深地吸引住了:“接收采购人委托后,应及时核对项目采购需求,并在8小时内将采购项目移交……”“负责人应根据AB岗位分工及相关工作量,在4小时内安排给具体项目经办人……”“接受项目后,应主动与采购人联系,制定采购方案,并在2天内……”“项目经办人应向科室负责人报审(普通项目5个工作日内,急办项目2个工作日内,重大重要项目16个工作日内完成),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在4小时内报分管主任批准。”
“明确的时间限制要求,不仅大大提升了业务部门的工作效率,也降低了信息滞留的时间,保障了信息的及时性、可靠性、延续性,更重要的是,这将更有利于实现采购项目在不同部门之间的无缝对接。从长远来看,这样的机制一旦形成,将可以适应未来日益增长的政府采购规模对采购工作的要求。”采购中心主任顾岳良如是说。
顾岳良告诉记者,《流程》的核心就是将过去采购中心4段式采购模式变为3段式,即把过去的“洽谈需求与编制标书”和“现场开标”2段合为1段。顾岳良说,以前段数太多,难免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责任主体不明确,服务效率也不太高等。现在实行3段式,责任更集中、更明晰、更便于管理,目标责任化、责任个性化、措施具体化,自然工作效率也就提高了。
“新流程实施以来,项目成了一条主线,将岗位分工、责任人确定串了起来,细化了责任,这样一来,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采购中心二科科长马云飞对记者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内控保驾督查护航
“光靠一个流程,那是远远不够的。为了保证《流程》的有效实施,制度设计上我们采取了内部控制与督查督办交叉协作的方法,并配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数据统计评价管理办法》,以满足绩效评估和考核的需要。”顾岳良抛出了第2个法宝。
在3段式的工作流程确立以后,采购中心就采取了内部控制与督查督办交叉进行的方式保证项目执行的通畅性。采购中心共设置了督查督办等方面的8项内控制度,从岗位设置来看,主要通过内控科和综合科两个科室集中体现出来。
据内控科科长毕宏光介绍,按照制度规定,内控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整个采购项目的流程进行内容控制。比如,采购文件拟定后,应经过科长和分管主任分别审核并送内控科备案;内控科要针对采购项目方案制定的合理性进行控制;采购科室在评审活动结束后3天内,将资料移交内控科,内控科应及时对移交的采购资料予以清点、审核,发现问题后必须立即与有关科室协调解决;对于符合归档条件的采购项目,内控科应及时通知、督促供应商、采购人签订合同等等。
而这只是内控制度方面的规定,为保证采购项目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综合科要肩负起督查督办职能,这种内部控制与督查督办相结合的办法的目标就是要让采购中心的工作高效、合法、合理。
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督查督办管理办法》第5条的规定,综合科除了要履行上述职责以外,每周一还要将正在督办项目的进展状况和已办结项目的总体评价进行汇总,对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服务态度恶劣、未能履行工作职责、相互推诿而影响中心服务形象的行为,实时向中心主任和各科长反馈。
“看上去,综合科权力还是挺大的,相关制度对综合科有没有监督要求呢?”记者问。“当然有了,其实,综合科也是采购项目流程设计上的一个环节,也要接受监督的,举个例子说吧——”说着,综合科科长许滢打开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抽取、通知管理办法》,“您看,按照第1条,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评审专家的抽取、通知工作。而第6条就提出了监督的要求,在抽取专家时,至少要有1名同志实行现场监督。必要时,应邀请纪检、监管部门的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据悉,为了保证采购中心工作的有效推进,采购中心在内部控制和督查督办方面将信息反馈与中心的年度考评、工资收入管理实施挂钩。
从规范化模本到规范化言行
“现在的模本,更简洁更明晰了,变薄了不说,内容也做得更扎实了,大大地方便了供应商的投标,提高了效率。”采购中心副主任龚云峰指着手里的文件对记者说。
对比过去的模本,眼前的这个《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货物公开招标文件模本》的确让人眼前一亮,从50多页的大厚本变成现在的30多页,光是从这薄厚程度就让记者对这背后的工作产生了联想。
从今年年初开始,采购中心本着合法、合理、简洁、明了原则,并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汲取兄弟省市做法的精华,对过去的模本进行了逐一排查。“内容上可以说是从过去的分散走向集中了,比如像供应商资格要求这一类,过去散见于整个模本,有些供应商投标时经常因此出现疏漏。而今,有关要求都集中到一页上了,再也不用像过去那样翻前翻后地找,相比之下,方便多了。”龚云峰告诉记者。
“规范模本先行制定后,规范化言行的工作也随即跟上了。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要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和公正,规范开标现场的行为同样非常重要。”中心副主任黄根初语重心长地说,“进行规范化言行的制度建设,就是要通过制度建设的方式,把有损于政府采购形象的不规范言行关在门外。在这方面的制度上,我们以民主集中的方法,在机关内部展开了一系列深入的学习和大讨论。”
据介绍,采购中心工作团队对于规范化言行的团队建设先后邀请了专家对此进行深入讲解,并以召开座谈会、讨论会的方式就如何构建规范化言行的相关制度展开了自下而上的民主化讨论。
2010年4月,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和多方论证,《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现场行为规范》和《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场行为规范》两部规范化言行的标志性文本新鲜出炉。
“新规范对我们在开标现场的言行有了约束,使我们工作起来心里更有底了。”4月22日,在新一轮的中小学生免费教科书的开标现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黄海对记者讲出了心里话。据了解,新规范从中心人员进入采购现场开始到宣布评审结果、退还保证金为止,对如何收取谈判响应文件和保证金、布置会场、组织开标和评审,如何规范评审现场在场人员的行为,都做出了规定。
另外,为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依法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中心还出台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政治业务学习管理办法》两项管理办法。
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业务学习形成制度,并融入到规范化言行的制度建设中,是中心工作的一大亮点。从2010年开始,中心干部职工与党风廉政建设总负责人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如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或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规接受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廉政建设与中心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现违纪违规现象,扣除当月至年底的绩效工资。
采访临近结束时,采购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走近顾岳良的办公室,将一部厚厚的书稿交付中心领导进行出版前的最后审阅。据介绍,这部书稿是中心成立10年来对制度建设和管理操作方面的20项重大管理制度的汇编集。
问及这本制度汇编的出版目的,顾岳良说:“采购中心成立10年来,我们在制度建设方面做出了大量的工作,20项制度是集体智慧的结晶,饱含着团队每个人的辛勤汗水。这部书稿以《我们的明天会更好》为名,编纂完毕后即将付印。正所谓:‘漫漫长路方十年,政府采购正当年;制度创新磨心志,夯实基础为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