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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财政支出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促进廉政建设,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大胆尝试对大宗通用办公设备实行跨部门联合集中采购,实现了公务用车不指定品牌采购和支持自主品牌的良性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不指定品牌集中采购公务用车已组织两次采购,节支效果明显,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不指定品牌,只对所需公务用车的排气量、价格区间、配置提出了要求。同时,按照国家支持保护自主品牌汽车发展的政策,在评审办法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增加了自主品牌加分项,以增强自主品牌的竞争力。
第一次采购,共有6家4个品牌参与竞争并进入最后评审。经对价格、外观内饰、整车配置、性能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现代伊兰特以每辆8.07万元,26辆总价209.8万元的价格中标,较采购预算节约5.98万元,较伊兰特厂家销售指导价(8.98万元/每辆)节约23.66万元。第二次采购公务用车共40辆,经专家评审,自主品牌产品—荣威和金杯阁瑞斯中标18辆,合资品牌汽车在加大优惠力度的情况下中标22辆,优惠幅度较以前明显增加。不指定品牌和支持自主品牌形成合力,既将国家支持自主品牌的政策落到了实处,又实现了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
3个“首次”确保方案实施
过去,对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的是协议供货方式,此种采购形式虽然能够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却无法对采购单位的采购过程以及产品的验收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管,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各单位分散采购,规模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为切实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经过调研发现,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等大宗货物具有较强的共性需求,且规格、标准相对统一、现货货源充足,通过集中汇总各单位的采购数量,可以扩大采购规模,吸引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竞标,不仅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采购成本,也能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对采购过程的监管力度也进一步加强。
市财政局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局领导组织各相关职能处室多次召开会议,细化采购流程,制定并印发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大宗货物政府统一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力争做到操作规范、程序不乱、有章可循。
为使大宗货物集中采购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强化组织领导,财政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以及特邀采购人代表为成员的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采购方案,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集中采购的效果进行评估等。
同时,为了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使采购代理机构能够独立地开展工作,财政局还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5家社会招标机构承担集中采购任务,并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采购代理项目。实现了青岛市政府采购历史上3个首次尝试:首次实行大宗集中采购制度、首次公开招标确定采购代理机构、首次随机委托采购项目。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实行大宗货物集中采购制度,其优点不仅仅体现在采购工作本身,还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
一是通过规模集中采购,节约大量财政资金,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二是以推行集中采购制度为契机,实现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制工作的进一步细化。三是资产余缺相互调剂,盘活闲置办公设备。四是实行集中采购,便于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为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供决策依据。五是严格按照《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组织采购,杜绝了采购单位超标准、超范围地购置办公设备的现象。六是进一步规范了各预算单位的采购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提升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大宗货物政府统一集中采购制度的实施,使青岛市政府采购工作步入一个崭新阶段,不断地探索与创新使政府采购工作更具生命力。(作者单位:青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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