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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的政府性资金要明确规则、统一标准,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并支持民营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这是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出的明确规定。
为了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意见》要求相关部门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定政府投资应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
在具体做法上,《意见》提出要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招标制度,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同时,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规范的政府监管和财政补贴机制,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产品价格和收费制度改革,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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