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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报“热议社保改革”栏目(上一期于2009年12月10日在本报第五版刊出)此前曾陆续刊发了杨晓同志的《险与保》上中篇,从本期开始将继续刊登《险与保》下篇——对中国社会保障发展和改革的思考,请读者关注。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路线图可以简要概括为“一三五七”,即: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生社会。统筹规划“三个阶段”——按照近期、中期和远期来分步实施,明确各阶段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的任务目标并做好衔接与协调。努力强化“五大支撑”——从奠定理念基础、加快法制建设、改革管办体制、完善筹资机制和强化信息服务五个方面,为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提供有力支撑。逐步健全“七大体系”——健全养老保障体系,逐步使全体人民“老有所养”;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病有所医”的目标;健全就业促进体系,使广大劳动者都能够“劳有所得”;健全救灾救济体系,使陷入贫困者“困有所助”;健全优抚保障体系,使优抚对象能够“奉有所优”;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健全教育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
对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蓝图描绘和战略规划截至2040年,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其一,目前我们已经走过改革开放的第一个30年,同时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2个30年。从现在到2040年也是30年的时间,即改革开放的第二个30年和建国后的第三个30年。
其二,未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最主要冲击之一就是人口老龄化。据有关方面预测,中国人口总量将在2040年前后达到峰值,老年人口增长较快的时期也主要发生在2040年前。2020年—2040年间,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平均每年上升0.5个百分点,即每年增加700多万人;而2040年—2050年间平均每年只上升0.15个百分点,即每年增加约250万人。因此,如果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设计能够确保顺利应对2040年之前的人口老龄化冲击,那么就可以较好地保证2040年之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
其三,再经过30年左右的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经济实力将明显增强,城市化、市场化程度也将前进一大步,将有条件、有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各项民生需求。
到2040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生社会。其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六点:(1)覆盖全体公民—保障范围的普遍性。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对全民的普遍覆盖,这是衡量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首要标尺,也是民生社会的基本要求。(2)统一城乡制度—保障权益的平等性。变与“身份”挂钩的社会保障政策为与“公民资格”挂钩的社会保障政策,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之间、城镇内部不同群体之间及农村内部不同群体之间都能够享有基本平等的社会保障权益。(3)消弭基本风险—保障力度的充分性。保障水平达到当时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保障项目“从摇篮到坟墓”,涵盖人生各个重要阶段、各个主要方面的基本需求,能够妥善化解每个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面临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风险,有效改善其生活质量。(4)多方共担责任—保障形式的多元性。政府将在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保障方面承担起更多的必要责任,政府责任到位而不越位。市场化保障支柱和慈善事业等更要有大的跨越式发展,既积极参与基本保障的提供,又在非基本保障方面发挥主要作用。个人和家庭的自我保障意识及保障能力得到较好发挥,雇主和单位在履行社会保险责任、提供补充保险和改善工作福利方面较好承担起责任。(5)促进就业竞争—保障取向的积极性。将促进就业、提升竞争力与增进福利有机统一起来。在社会成员的福利状况日益改善的同时,企业和个人创造财富的热情得到很好激发,有效避免劳动力参与率下降、失业率攀升、竞争力停滞等问题。(6)科学管理服务—保障机制的有效性。健全社会保障法制体系,使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有法可依。形成分工明确、责权对应,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起全国统一、标准一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与其他相关系统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网络,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先进的管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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