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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中心的办事作风、服务理念我有深刻的体会和认识。我坚决支持政府采购。”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负责人的一席话,一下子调动起了会场的气氛,大家纷纷脱稿发言,不再拘于工作报告式的陈述,而是多了一些发自肺腑的即兴观点。一场围绕如何花好国家的资金、高校的资金,共同推进高校集采工作的座谈会逐渐进入关键环节。
5月25日,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和教育部财务司共同举办的“教育部部属高校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教育部财务司、教育部部属京内高校及部分京外高校财务处相关负责人与国采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
记者全程旁听了座谈会,发现这场座谈会形式简朴,内容却很丰富,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座谈各方都直面问题,讲真话、讲实话,使得沟通因坦诚而有效。
高校集采总体向好
座谈会一开始,国采中心主任陈建明就用数据说话,向大家介绍了高校集采几年来的发展情况。从国采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2007年至2009年3年间,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97家部属高校集中采购总规模为15.7亿元,采购范围涉及141种品目。陈建明认为,综合数据显示高校集采总体情况向好。
就教育部而言,更是将政府采购工作视为节约支出、加强内部管理、抑制腐败的一项重要制度来抓,出台了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定了内部管理规程。更值得一提的是,很多高校已经通过招标的方式来规范采购行为,一些高校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甚至低于120万元。从2006年开始教育部连续4年在中央国家机关部委集中采购规模排行榜上位居前10名。
数据同时显示,高校集采也存在高校间发展不均衡、采购数据跳跃性大、集采基数低等问题。国采中心希望通过沟通和交流,听取各高校对集采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以便国采中心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更好地为各高校服务。
“土”办法渴望国法规范
令人感动的是,对于做好这项工作与会代表有着很强烈的、共同的责任感,同时也希望能有统一的制度和操作规范。
从每一个高校的发言中可以发现,几乎每一个高校都建立了内部采购制度和操作规程,中国林业大学的采购限额标准甚至低至800元;几乎每一个高校都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采购工作,拥有各自的运行模式,许多高校由副校长挂帅采购领导小组组长,山东大学在财经领导小组下设招标领导小组,下面再设招标工作小组,再根据采购品目如基建、图书、医药等分成9个小组;一些高校也严格实行管采分离、严格验收、从严支付。“很多做法都是在多年的摸索中逐步形成的,随后逐步制度化、模式化,我们自己感觉做得还是挺规范的。”山东海洋大学的参会代表说。而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相关负责人的话似乎能代表与会者的心声:“既然国家有一套制度、一部法律,就应该按国家的法律来操作。我们也觉得自己想出来的办法是些土办法。”
坦诚沟通 牵手谋发展
坦诚沟通,是此次座谈会给人留下的最深印象。国采中心采购二处处长徐永胜发言到最后还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了大家;北京外国语大学资产处参会代表坦诚地表示集采目录中的项目他们执行得不够好,下一步一定努力将目录内的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
中国人民大学的参会代表表示,引导大家树立科学的采购观尤为重要,目前对节支率的强调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方向。也有代表提议,要对大量的、正面的例子进行宣传,为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针对高校采购中较为常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及网上竞价,参会代表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
教育部财务司相关负责人在总结时表示,规范的政策与节约资金并不矛盾,他强调一定要用规范来维护政府采购的公信力,通过与会各方的合作、互助,一定能推动高校集采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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