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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大地攻克预算编制难关
——专访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王慎民
徐丽红
中国财经报 2010-06-02 00:00:00

今年以来,山东省财政厅已连续下发《关于编报2010年度省直部门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省级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两个通知,矛头直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这一全国性薄弱课题。单独设立不到一年的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建设性地将这项工作作为今年该省的重点工作之一,显示出这支“年轻”队伍的非凡魄力。

为何要将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作为今年的重中之重?队伍壮大之后的山东省政府采购今年将会有哪些动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王慎民。

抓预算编制这个源头

《中国政府采购报》: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是目前政府采购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全国性难题,财政厅和刚刚独立出来的政府采购处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将这项重任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的呢?

王慎民:任何一项事业要发展,就必须勇于攻克制约事业发展的瓶颈,或者说是最突出的矛盾。只要解决了主要矛盾,次要矛盾也会很容易解决。这项工作从去年就在筹划中,尽管政府采购监管处刚成立不久,但职能和工作在成立之前就已经落实到科室,政府采购监管处成立后,很快把这件事作为一个重点来谋划。

其实,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早就是《政府采购法》明确作出的规定。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又进一步强调坚持预算约束,坚持应采尽采。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也要求各部门单位在预算批复后编报政府采购年度计划,并通过归集政府采购计划,创新采购模式,提高采购效率。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的源头,政府采购计划是细化的政府采购预算。如果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政府采购监管将流于形式,政府采购执行将无所适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也无从谈起。

去年,山东省政府办公厅118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预算批复两个月内编报年度政府采购计划,主要目的是为归集批量并进行规模化采购创造条件。因此,我们要求各地财政部门既要重视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也要重视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的编报。对于不能编入年度预算的特殊政府资金项目,也要提前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今后,将在及时全面掌握年度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力争开展对跨单位、跨地区的同类货物集中采购,探索由省或市对某类物品“统一采购,分签合同,各自支付”的模式,努力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中国政府采购报》:请您介绍一下这项工作在落实和细化上的具体安排。

王慎民:根据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今后一个时期,山东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就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抓住一个源头,把握两个关键,强化三方面监管,实现四个突破,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和监管措施,推动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其中,抓住一个源头,即紧紧抓住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这个源头,也就是上面我们说的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源头。

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基础和依据。要从总体上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水平,首先必须抓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近年来,全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但预算编制不全、编制较粗,执行随意性大,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慢、结转较多等问题仍然存在。今后,要结合部门预算改革,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管工作,重点在三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在早编预算上狠下功夫。要科学拟定、及早发布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为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创造条件。督促各部门(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一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能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拖整个部门预算批复的后腿。二是在细编预算上狠下功夫。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审核,确保支出预算和专项资金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规定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预算,切实做到应编尽编。特别对公用支出项目及专项支出,要督促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进行细化,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三是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上狠下功夫。政府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具体方案,科学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是保证政府采购预算顺利执行的前提。一方面,要严把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关,督促各部门细化政府采购计划,详细列明采购品目名称、采购数量、技术要求、时间安排等内容,督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提高政府采购活动安排的前瞻性、科学性。另一方面,要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督促部门(单位)尽量提前申报采购计划;对于已经批复的采购计划,尽快履行采购程序,避免出现大量的政府采购预算结转。

把握关键强化监管实现突破

《中国政府采购报》:除紧紧抓住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这个源头之外,山东省还将从哪些方面完善全省的政府采购工作?

王慎民:抓住一个源头、把握两个关键、强化三方面监管、实现四个突破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和监管措施,共同推动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把握两个关键,即进一步推进“管采分离”体制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目前,山东全省还有31个县(市、区)没有政府采购专职机构,除菏泽市级外,108个县级政府采购专职机构中仍有28个县(市、区)未实行管采分离。今后一段时间,要把推进管采分离体制改革作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重点来抓。尚未实施改革的市县,要加快工作进度,争取管采分离体制改革尽快到位;在继续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上,重点在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要强化服务类项目采购力度。二要强化工程类项目采购力度。工程类项目采购是今后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的重点,也是难点。三要强化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力度。今后,对类似的专项资金,特别是与民生相关的购买性支出,要力争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充分发挥惠民政策效果。

强化三方面监管,即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的监管。在加强采购人监管方面,重点要从制度安排或具体监督措施上对采购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防止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或供应商串通合谋。要严把采购计划审核关、委托代理关、标书制作关、评标关、合同履行关;在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方面,重点要强化考核,在规范代理机构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上狠下功夫。必须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考核,继续实行从业人员考试制度,推动职业化进程;在加强评审专家监管方面,重点要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审批入库,对有违规行为或不能胜任的及时清理出库。要研究制定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完善专家责任处罚办法,对有违规行为的予以通报,确保专家正确使用权力,确保评标公正、公平。

实现四个突破,即在制度建设、政策功能发挥、GPA研究、技术支撑方面实现新突破。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要认真梳理,查找薄弱环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抓紧研究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要重点强化三项功能:一是强化支持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功能。省里准备结合转方式、调结构的有关要求,制定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明确具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二是强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三是强化源头反腐功能;在应对GPA方面,重点是要强化GPA研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据了解,欧美国家对我国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初步要价,包括山东省级、青岛、济南和淄博。为此,我们必须深入调研,尽快提出应对措施和办法;在技术支撑方面,要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建设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走出去 请进来

《中国政府采购报》:从您的介绍中可以发现,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的脉络已相当清晰了。请问您对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的现状作何评价?

王慎民:客观讲,山东的政府采购工作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创新经验亮点纷呈,不少省市也来学习交流过。比如,烟台市以确立完整采购理念、强化采购专业监管、联项采购同类产品、择优随机选择机构、场所统一费用固定、专家评审主导结果为主要特征的政府采购运行模式,在全国曾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东营市、潍坊市、青岛、泰安、德州等地都有非常好的创新经验。

当然,我们也深知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特别是面对全国各地政府采购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满足现状、固步自封。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从事政采监管的同志,都要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争先创优的精神,在学习借鉴中提高,在完善创新中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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