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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抓好公共机构办公电器的节约用电成为中央国家机关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
近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要求,确保实现2010年公共机构能耗指标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的任务目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着重指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尤其是要突出抓好节能用电。其内容包括:
一是要切实降低空调能耗。要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C。原则上,今年制冷空调启用时间为6月21日至9月3日,工作日开启时间控制在上午9时至下午16时,非工作时间不开启空调。
二是要加强照明节电管理。要充分利用自然光,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夜间尽量减少公共区域照明,走廊、通道设定隔盏开灯。改进照明控制,实现分组分区开关。除重大节日外,办公区装饰性景观照明一律关闭。
三是要强化日常节电措施。要建立健全节电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对电梯、电开水器采取分时分区关停措施,非使用高峰期减少使用数量50%以上,非工作时间只开启最低数量的电梯和电开水器。办公区传媒电视一律关闭。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
四是要加快推进节电改造。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推进重点耗电设备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争取早改造早节能。今年已安排的电开水器、冷库改造项目须于8月底前完成;水泵、信息机房空调系统改造项目须于11月底前完成;已批准的12个单位办公区综合节能改造项目须于12月底前完成。年底前中央级公共机构要全部淘汰低效照明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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