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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0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市本级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单位2010年一季度月报报送情况进行了统计查询,并通报警告了35家信息报送制度执行较差的单位。
从统计查询情况看,郑州市市本级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单位大多数都能够按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成立相关部门,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月与市直单位发生政府采购业务情况及时上报给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但在统计查询中也发现一些被查单位在月报报送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政府采购业务月报报送不及时,有的单位甚至从未报送过月报。
根据统计查询情况,郑州市还对以下执行《管理暂行办法》信息报告制度较差的市本级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单位如河南贰仟家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35家单位提出警告。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希望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以受到批评的单位为戒,自觉增强诚信意识,对照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内容,提高履约水平,更好地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规范、协调发展。
据了解,此次通报警告只是检查工作一个开始,2010年度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将不断加大对市本级协议供货企业及定点单位的检查力度,将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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