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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在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组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初级班上,强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采购理念、规范采购行为成为培训的重点。
据了解,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此外,政府采购程序、质疑投诉管理等相关内容也是培训的重点之一。
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培训对象的不同需求组织培训,是广西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实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次培训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区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全区各地近800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参与了此次培训。今后,在时间、人力资源等条件完善后,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高级培训班也将被提上日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初级培训班的主要培训内容为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程序和质疑投诉管理等。高级培训班的主要培训内容则是即将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指南(试行)》,具体包括该试行办法的起草背景及文本主要内容。
另据记者了解,2009年,广西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预算326.70亿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78.49亿元,节约资金48.21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40.05亿元、121.31亿元、18.74亿元,增长率分别为75.03%、77.18%和63.59%。这一年,广西政府采购规模当年净增加额首次超过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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