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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筹资机制
资金筹集和管理机制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财务基础和物质保障。能否以科学方式筹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并有效地管好用好这些资金,对社会保障制度的高效运行和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中篇从筹资渠道、筹资水平、筹资层次和筹资结构四个方面,对我国的社会保障筹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国际比较,指出了我国在社会保障筹资方面需要改进的几个方面,比如费率偏高、费基偏窄、筹资层次偏低、筹资方式的公平性和刚性不足等。此外,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也还存在一些不够规范和完善的地方。因此,有必要加大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的力度。具体地讲:
近期(2012年底前):一是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二是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效率;三是适当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1.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已经正式发布,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正式启动。下一步,一是要切实指导地方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报工作,及时解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地方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二是密切跟踪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时间、编制口径、数据利用、组织协调、激励约束等进一步开展调研,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科学编制和利用的机制。三是扩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编制范围。
2.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效率。一是尽快实现同一个地区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的统一,解决目前同一个地区由税务机关和社保经办机构分别征收不同项目社会保险费的问题,以及不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征收不同项目社会保险费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费合征”,降低征管成本。三是实行税务征收的地区,要赋予税务机关完整的登记、审核、申报、征缴职责,负责征收入库、处罚、催缴等方面的全部工作,解决核征分离和管查脱节问题。四是加强部门协调和信息化建设力度。在社保、税务、财政、银行等部门之间,研究建立统一、互联的征管信息系统和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解决基础信息收集难、部门间信息不对称、协调机制不完善、欠费催缴方式与管理信息系统不匹配等问题。五是实现社保费征管与有关税收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及时进行税、费数据比对,互相印证,促进征管。
3.适当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2009年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含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7.2%,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13.7%,两者合计达到30.9%。今后几年,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促进教育事业新的大发展等,仍都需要财政给予大力支持。因此,随着经济逐步发展,为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加社会保障投入,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财政支出应继续向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倾斜,到2012年,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应在2009年17.2%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1-2个百分点,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也要明显提高,确保实现2012年财政教育性经费占GDP4%的目标。
中期(2013—2020年):一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二是全面实施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三是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财政集中支付;四是实行社会保险费改税,开征社会保障税;五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1.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范围,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等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体系更加健全。
2.全面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中篇进行国际比较时曾指出,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的演变趋势是逐步由社保部门征收转向税务部门征收模式。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率,保证社会保险费收入的稳定增长,也有利于建立征缴、管理、支付等环节相分离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制,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力度。在中期,应改变目前社会保险费存在双重征收主体的局面,全面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并赋予税务机关比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征收管理的权力。
3.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集中支付。取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社会保险基金由财政专户直接拨付到社会化发放代办银行以及医疗机构等单位,以进一步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减少资金在途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4.实行社会保险费改税,开征社会保障税。与“费”相比,“税”具有更大的强制性,有助于克服拖欠或随意减免等不规范行为,税率比费率也更加统一。因此,中期应在全面实行税务征收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险费改税,开征社会保障税。这有利于建立更具刚性和公平性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也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征收成本,且费改税不会增加单位和个人负担。目前我国尚未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因为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仍在调整完善过程中,社会保障覆盖面小、统筹层次低、费率不统一等问题对费改税也构成了现实制约。在中期,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统筹层次的提高,应积极推动开征社会保障税,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更加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具体来讲,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应改为社保税,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因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可继续保留费的形式,但是也应明确由税务机关在征收社保税时一并征收,以降低征管成本。
5.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与近期相比,同口径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应进一步提高,为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七有”目标初步实现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在财政收入不断增长的情况下,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保支出占比虽有一定空间,但也面临较大难度,需要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以有效控制行政成本,并大力压缩其他一些不必要的非公共性支出。
远期(2021—2040年):社会保障筹资机制比较健全,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税的征收对象或以适当的税种税基税率对全民征收社保性质的税收。社会保障总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在合理水平上基本保持稳定,能够较好满足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资金需求。
(五)强化信息服务
这方面主要是加快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预测预警机制建设。以金保工程、金财工程和金税工程等现有工程为基础,加以整合和提升,健全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和包含保障对象各类信息的社会保障数据库,依托统一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准确、高效地提供各项社会保障服务。健全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劳动力市场运行风险的分析监测,以防患于未然,及时、科学地调整社会保障政策。在近期、中期和远期的主要任务是:
近期(2012年底前):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预警预测机制。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抓紧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标准。目前,各地虽然正在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但是由于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较低,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并不统一,为将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埋下了隐患。因此,应抓紧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标准。二是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覆盖面。有条件的地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要加快向街道、社区、乡村延伸。三是加强不同经办机构之间、不同统筹地区之间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四是推进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各领域的应用,实现统筹地区内社会保障一卡通和社会保障卡的跨地区通用,使参保者无论流动到哪里,都可以核查个人基本情况及各种参保信息,节省行政成本。
在完善业务经办和公共服务功能的同时,提高基金监管和决策支持水平,利用精算模型和跨代核算体系等工具开展好社会保障预测预警工作。一是要继续做好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状况的精算分析。既要做好短期精算分析工作,对出台调标等政策的影响及基金和财政面临的支出压力进行准确测算;又要加强中长期精算分析,根据不同的假设条件准确判断养老保险基金在未来几十年内的可持续性及对总体经济运行状况产生的影响,为在必要情况下改革和调整制度模式提供科学依据。二要开展对失业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状况的精算分析。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更多的是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对其进行预测预警应重在短期精算分析。医疗保险基金也主要是确保当期收支平衡,不过由于老年人医疗费用高于年轻人,人口老龄化对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的冲击不断加大,因此,医疗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应以短期为主、长期为辅。三要健全对劳动力市场运行的预警机制。通过密切跟踪宏观经济运行走势、企业用工成本变化情况、每年新增劳动力供给数量和结构及劳动力需求数量和结构的匹配情况等指标,准确判断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动力市场运行轨迹,为及时调整就业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服务。
中期(2013—2020年):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全国一体化和全面覆盖。
按照“统一建设、应用为先、体制创新、保障安全”的原则,实现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全国联网和全面覆盖。一是将各地已经建立起的相对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全国一体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平台,为统一处理各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业务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加快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向基层的延伸,基本实现对所有社区和乡村的全面覆盖。社会保障数据库能够全面包含每个社保对象的相关必要信息。三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医疗信息系统,有效开发和利用公共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实现医疗行业信息共享,增强医疗救治、防疫监控、应急处置和卫生监督能力。四是数据资源全面整合。按照业务发展与横向信息交换的需要,加强不同社会信息系统的有效衔接和信息共享,并在采集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安、税务、财政、卫生、教育、计生、公积金管理等方面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信息资源全面整合,确保数据准确唯一,形成统一的社会保障数据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跨领域、跨行业、跨区域多功能应用和资源共享,做到数出一门,个人信息全面覆盖。五是终端操作方便快捷。结合我国三网合一后的发展规划,社会保障公众服务平台能够利用多种通信方式,多种服务终端,提供公众极为方便快捷的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福利金领取、医疗服务等应用操作。同时,利用先进的智能卡技术,实现社会保障卡政府管理服务与商业服务(金融电子钱包、电子存折等)的整合,做到“一卡在手,走遍天下”。六是信息应用安全稳定。由于社会保障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将来信息系统潜在灾难可能殃及的范围简直难以想象,所以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在向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同时,必须确保数据安全和系统稳定。
远期(2021—2040年):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实现以自然人为单位的全面信息覆盖,做到数出一门,信息共享。(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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