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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中旬的南宁市,夏意渐露,正是一年中最为舒适的时节。初次来到南宁,这座城市留给记者最深刻的印象便是满目的绿意——姿态各异的树木错落有致地矗立于街道两旁,仿佛迎客的礼宾般优雅;随处可见的绿地簇拥着星星点点的小片水域,又为城市平添了许多生趣。
当记者向随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说起自己对南宁的“第一印象”时,这位工作人员笑着说:“你的感觉很准确嘛,我们南宁的别称就是绿城啊!不过,你不知道,今天你看到的这么美好的城市面貌,还有我们政府采购的一份功劳呢!”
绿色,南宁的城市名片
亚热带季风气候以及丰沛的水资源造就了南宁多样化的动植物群落,也使南宁确立了自己的城市定位:创建“中国绿城”品牌,围绕“绿”字做文章,凸显城市个性、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
“打造一个山水城市,给市民提供一个美丽的家园。”这是《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4—2020年)》中展露出的目标。
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刘艳告诉记者,为了打造“中国绿城”,南宁市政府每年都会编制城建计划,至今已有10年。而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城建规划项目,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
“现在,南宁市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已经超过10平方米,高于全国人均水平。道路绿化亮化工程让民族大道、星光大道、朝阳路、民主路、大学路、东葛路、桃源路等路段成了园林精品街。”说到这里,刘艳难掩话语中的自豪之情。
精心的建设也换来了喜人的成果:2007年,联合国人居署以评审委员会全票通过的结果授予南宁市“联合国人居奖”。同时,南宁也是中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颁奖时,联合国副秘书长兼人居署执行主任安娜·卡珠穆罗·蒂贝琼卡博士盛赞道:“南宁是一座微笑的城市、美丽的城市。”绿色,俨然已经成为了南宁的城市名片。
工程采购先行者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黄明锦介绍,1998年,南宁市便开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广西首个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城市,从全国范围来看,也是开展得比较早的城市。
几年之后,在2004年底,南宁市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管采分离的要求,对工程类政府采购实行了双资格、双备案、双监督的管理体制。即,该类项目要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双重监督。与其他省市改革不同的是,南宁是在已将工程纳入政府采购多年并取得了一定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将两部法律的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后对原有体制进行的改革。
“体制的创新不但解决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体制障碍,同时也强化了政府的市场引导职能,体现了政府依法监管的执政理念。”黄明锦说。
有效监管助推绿城建设
“在将政府投资工程纳入政府采购方面,我市的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刘艳的话语显得从容而自信,“从采购项目类别上来看,工程类项目占我市政府采购规模的比重一直维持在70%以上。从采购范围上,我们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政府投资项目,如防洪指挥系统建设、为民办实事、村村通工程等项目都纳入了政府采购管理。”
刘艳告诉记者,工程采购体制改革完成后,南宁市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也进入了全面深化阶段,不断朝着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方向纵深推进,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从狠抓制度建设、坚持预算约束、确保信息公开、严审采购方式、严格专家管理、坚持依法处罚以及形成监管合力等多方面开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此外,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还组成了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其中,审计部门更是把政府采购审计作为经常性审计内容,并列为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的内容之一。
对于如何规范和推进工程采购管理,南宁市的做法也颇为大胆和创新。一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部门职责、采购方式、评标办法、专家管理等问题作了详尽规定,取消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和资格预审,改为推行国际通用的“控制量、放开价、由企业自主报价,最终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无标底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另一方面,将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财政投资评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程采购监管的“防火墙”。同时,对20万元至200万元工程施工、50万元以下工程监理、工程上限控制价编制服务等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简化招投标程序以加快项目推进速度。
在一系列创新措施推行后,2005年至2009年,南宁市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共节约资金51.65亿元,平均节约率达30%。以2009年为例,南宁市全市共实施政府采购预算80.48亿元,其中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为66.41亿元,占82.52%;实际采购金额62.34亿元,工程类项目采购金额为50.94亿元,占81.87%;节约资金18.14亿元,工程类项目节约资金15.47亿元,占85.28%;总的资金节约率为22.55%,工程类项目的资金节约率为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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