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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央行正式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方支付行业得以“正名”,正式脱离了由于业务范围和法律地位不明确所造成的“半阳光化”的生存状态。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测算,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门槛的规定,符合申请全国性支付公司许可证的公司初步统计仅有支付宝、易宝支付、财付通等少数几家公司,而目前全国支付公司中有一半的注册资本达不到3000万或1亿元的许可证申请门槛,如无法增资,一半的企业将要离开。为确保支付服务稳定运行,《办法》对许可证申请设定了1年的过渡期,要求此前未经批准但已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可在《办法》实施后1年内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能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将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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