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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后,河北省政府采购和工程设计采购将优先选用省级及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产品,对自主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并实行优质优价的采购政策。这是近日河北省出台的《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出的明确规定。
据了解,为积极鼓励企业创造自主品牌,除了上述规定外,河北省还建立了政府奖励和扶持机制,要求省内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河北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各级财政还要加大对质量安全和质量提升的资金支持力度。
根据《意见》规定,河北省金融机构将加大对市场前景好、信誉好的名优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从而增加对企业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另外,该省还将实施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加大对已选定的品牌建设示范企业的宣传、示范力度,开展对口帮扶指导,带动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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