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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指的“各项招标要求”主要是指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因为笔者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不少投标人对这些要求熟视无睹,所以要特别强调一下。
第一,软件报价问题。在系统集成项目中,一般除了硬件、产品软件外,还有应用软件,很多投标人对应用软件的报价经常是打“闷包”,即只报一个总价。许多专家在评标时也经常指出,这样报价是不合规范的,而且给评标带来困难(缺少评判依据)。为此,我们在招标文件特别说明,要求对应用软件“其报价必须根据软件工程要求,按功能模块分别报出其工作量(人/月)、单价、总价。否则有可能(会)因非实质性响应被作为无效标”,结果还是有不少投标人我行我素,只报总价、不报工作量。
第二,合同条款问题。在招标文件中都会提供合同格式,包括付款条件、验收条件、违约责任、知识产权等等内容,不少
投标人在投标前并不仔细研究,到签约时却要与采购机构谈合同条款问题,此时自然会被拒绝,造成双方的不愉快。笔者不止一次遇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己的格式合同,要求招标人接受,或随意改变付款条件等合同内容,这都是不妥当的。如果对合同条款有异议,而且认为是不合理的,则应该在投标前与招标机构沟通,协商成功后再投标,否则就只能放弃。
第三,投标保证金问题。在投标前应看清楚本项目是否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金额、时间、付款方式等要求,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准备好保函、汇票、支票等。笔者经常遇到投标人带着现金来,而我们的招标文件中规定是不接受现金的,致使其无法参与投标。还有就是有投标人经常把汇票、支票等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却没有注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直接送交招标人,而不要把投标保证金附在其投标文件当中”。
第四,现场踏勘或招标答疑的时间、地点问题。对系统集成项目而言,因有许多内容是与现场状况密切相关的,不看现场情况是很难作出一个有针对性的方案的。所以招标机构一般都会安排现场踏勘或招标答疑会。不少投标人经常搞错,或错过答疑时间,或在规定时间到招标机构来,却没有注意是“现场”踏勘或答疑。
第五,提出问题时间和领取澄清文件时间。为了保证招投标程序的正常进行,一般都会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一个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的最后期限(因为回答需要时间,答复需要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还要有一个澄清后到开标的法定时间,所以必须有一个提问截止时间,否则在极端情况下,这个标会永远进行不下去),所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以前提出问题和异议。还有就是要注意领取澄清文件的时间,错过领取时间,只会对你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项目预算问题。现在不少项目在招标时都会公布预算或资金情况(笔者查阅了很多招标信息,基本上都公布了预算或资金要求),投标人只要看清楚就行,似乎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但恰恰就有这样的投标人,让人哭笑不得。某个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有这样的描述:“本项目安排资金150万元,投标价超过安排资金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结果在开标时发现有个投标人的报价为153万元。
说实话,投标时需要注意的细节绝对不止这6个问题,如对投标截止时间、地点等也要牢记,一旦搞错就无法弥补。限于篇幅,不可能在此一一列举所有问题,关键还是需要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明确各项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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