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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提供低息无担保融资
日本先后建立了国民生活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形成了对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专门建立“微型企业经营改善资金融资制度”,对融资能力较弱的微型企业提供低利息、无担保、无保证的融资服务;形成面向微型企业的中介服务网络,不断改善商工会和商工会议所的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基本经费和所需的专项补助金。
美国对微型企业减免税收
通过《机会均等法》,进一步完善向微型企业提供资金援助的机制;在不同时期对不同类型的微型企业采取不同的税收减免政策,如:减少企业新投资税收,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实行特别科技税收优惠,企业科研经费增长额税收抵免,个人所得税下调25%,资本收益税调整为20%等。
巴西企业年收入低有照顾
给予年收入3.6万雷亚尔以下的微型企业和开发者在税收、社会保障和劳动用工等方面予以特殊鼓励;“微型和小型企业法”对微型和小型企业征收一种“超简单税”。
马来西亚提供“微型融资”
马来西亚确立以“微型融资”作为扶助“微型企业”的主要手段,指定一些银行,以相对优惠的条件,专门向微型企业提供“微型资金”支持。与此同时,马来西亚中央银行也致力于发展面向微型企业的“升级计划”,为微型企业提供与其成长相适应的资金援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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