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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1家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在定点年度内销售业绩(含定点采购、小额采购、网上竞价及单项项目)低于100万元的,将在下一期办公用品定点招标中直接被淘汰。该销售业绩以采购中心数据系统中出具的验收单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这是日前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出台的《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考核办法》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定点供应商的考核情况与下一期办公用品定点招标挂钩。若定点供应商依据本办法规定被取消定点资格,将在下一期办公用品定点招标中扣减5分-10分。若在考核中分数排名前5位的及年度销售业绩突出的,将在下一期办公用品定点招标中给予一定加分。
据记者了解,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定点供应商的考核以每期定点年度为单位,考核实行加分和扣分制,扣分项可在定点年度内累计相加。2010-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资格从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止。
据介绍,本次采购流程分为3个步骤:首先是各单位采购办公用品时,应先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办公用品定点采购”模块中点选相应商品,点选商品时采购单位可与供应商协商向下调整价格,生成确认单后通过网上发送或传真给定点供应商,定点供应商将按照承诺在规定时间内送货上门。
其次是采购单位对供货产品验收后,在网上对供货产品的质量与服务作出评价。在验收单中结算的产品品种、数量和价格等进行查验后,供应商方可出具验收单。最后是货款由各单位与定点供应商自行结算,各单位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结算方式及时向定点供应商支付货款。
据悉,本次招标所确定的中标价格为上限价格,若采购批量较大,各单位可与供应商进一步协商,以获得更优惠的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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