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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绕不开产权
刘锡田
中国财经报 2010-07-08 09:49:19

随着16个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推进,公众关心的公立医院改革,终于步入关键阶段。

公立医院经过多年发展和积累,已经形成规模颇大、价值不菲的资产。到2006年,全国公立医院机构数量接近30万个,总资产达8700亿元,净资产6200多亿元。民间早就有“一府三院”的戏言(一府即人民政府,三院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医院),几乎每个地方的人民医院都是按序列排列,譬如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直至第N人民医院。可见公立医院的影响之大了。

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主要是尽快改变管办不分、机制不活、投资渠道单一的问题。而解决管办不分问题,最基础的工作应该是做到管(理)、资(本)要分离。正如大家认可的“卫生局不是公立医院局”,管办分离,最基本的要求自然是主办医院的资产不应该由卫生管理部门作为出资代表,否则就容易混淆管理者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打乱基本的市场规则。凡改革,都会触及产权关系。特别像我国已经形成了这么庞大的公立医院资产,从公共医疗卫生需求讲,其实并不需要很多的全资公立医院存在,很多的公立医院最终还是需要走向市场,与社会资本合作也好,出租也好,亦或直接出售也好,绕来绕去都会涉及到产权归属问题。如此,必须要弄明白基本的产权关系,为进一步的改革奠定基础。从目前试点城市推出的改革方案看,有的地方朝管、办分离,管、资分离方向努力了;而有的地方却似乎是进一步加强了管、办关系,由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将诸多的公立医院集合成为医院集团,甚至还要卫生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兼任医院集团的负责人,是谓“管办分离不分家”,更是远离了改革的初衷。

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如何界定和处分好公立医院产权呢?有一种方案值得参考借鉴,即在公立医院产权运营主体不顺、功能定位冲突的情况下,需要建立一个独立的资产运营机构,受政府委托承担公立医院资产的管理和运营职责,既区别于医院联合体式的集团模式,又不同于带有行政职能的医院管理中心模式。当然,在改革框架基本形成后,要进一步弱化运营机构的功能,发挥各医疗实体的能动性。总的思路是:组建地方医疗投资公司,作为政府全资的法人,归口国资委管理,负责运营现有公立医院的资产,同时,继续承接原有的财政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这样,通过管理者和主办者分开,从而可以真正做到管办分开。

具体运营方略包括:根据政府的公共医疗卫生规划,对需要保留和新建的公立医院,要按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使其更好地承担起公共卫生职责;有计划地规划部分现有的优质医疗资源,引入国内外高端战略投资者,组建股份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市场化方式运营,满足高端医疗需求,弥补高端医疗市场的缺失。获得的股权收入,要全部用于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作为投入的补充来源;对管理状况较差、资产质量较低的公立医院,通过鼓励和引导国内外医疗机构、管理集团、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资本以出售、合作、托管、改制等形式,进行改造重组,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医疗卫生机构,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公立医院改革完成后,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需要进一步加强,不管是公立医院还是股份制医院、民办医院,都应纳入其监管范围,只有这样才有利于解决好“缺位”和“越位”问题。(作者系潍坊学院产业发展研究所所长,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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