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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好 政策需完善
苏州市的一份调查显示,农民的实际购买力远未释放出来
中国财经报 2010-07-10 10:28:25

家电下乡作为国家支农惠农、拉动农村市场消费的重要举措,在全面实施的1年多时间里使数以千万的农民从中受益,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

苏州市的一份调查显示,农民的实际购买力远未释放出来。究其原因有以下四点:部分产品不符合当地农村实际;下乡家电价格不便宜,惠农政策效果难实现;家电下乡手续太繁琐,部分补贴没人申领;农民身份难界定,家电下乡工作受影响。

基于此,笔者提出以下五点建议:第一,因地制宜增加产品品种。建议国家根据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和农村的家电消费观念及时增加家电下乡产品;或下放权限,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家电下乡产品的品种,提高农户购买的自由选择性,满足农民的消费需求。

第二,适当放开补贴产品价格和数量。建议打破家电下乡产品只涉及国产中低档产品的局限,进一步放开家电下乡政策,提高或者取消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满足农民消费高档家电以及更新换代家电的需求,并扩大产品限购数量,让农民根据自身的购买力选择各种档次的电器。

第三,进一步简化补贴审核兑付程序。一方面考虑到目前村委会对本村村民户口性质比较熟悉,建议只要在农民所在村村委会开具证明,即可够买家电下乡产品,享受补贴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网络管理系统,确保财政部门及时掌握销售网点家电下乡的销售及补贴垫付情况。

第四,以收入水平来界定补贴对象。建议家电下乡政策以农村困难人群为主,对农村困难人群购买家电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其他收入水平高的农民及富裕群体购买家电,可设定最高补贴标准。此外,政策可逐步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人群。

第五,完善对销售网点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并切实保障农民领取补贴和商品维修等权益。加强家电市场监管,严打假冒伪劣家电产品。

江苏省苏州市财政局 徐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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