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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出现的特大暴雨,使福建省遭受严重损失。据统计,受灾群众达404.86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44.6亿元。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展开。福建省各市县财政部门紧急行动,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主动靠前,强化服务,积极支持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南平市加大住房重建资金补助
本报讯 南平市各有关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在资金、政策、服务上对住房重建给予支持。对于农村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严重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原则上在2011年元旦前完成重建。
7月8日,南平市下发《关于做好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的通知》。根据《通知》,南平将加大住房重建资金补助,在省政府对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再对每户给予6000元的补助。对50户-99户的集中重建点,补助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经费50万-99万元;对100户-200户的集中重建点,补助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经费120万-240万元;对200户以上的集中重建点,补助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经费300万元。
邵武市灾后重建注重四结合
本报讯 邵武市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注重做到四个结合,一是防灾抗灾救灾与发展的结合,一方面抓防灾抗灾救灾,一方面恢复农业生产,促进企业发展。
二是群众安置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积极做好灾后理赔、救灾款物发放、改善安置点生活,加大社会巡查,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三是重建家园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立足长远,把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全面落实
灾后重建扶持政策,多方筹集重建资金,科学规划,合理实施,加快推进灾后重建。
四是鼓励干部群众抗灾救灾与督促检查的结合,督查救灾款物的发放,市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物资)发放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查安置点“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所、有医看”,确保安置“五有”说到做到;督查地灾点巡查,巡查要扩大到所有群众居住的地方,要建立巡查日志;督查干部到岗尽责情况。
三明市压缩公用经费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本报讯 三明市日前出台《关于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开支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规定:在2010年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按年初预算数已经调减5%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调减5%,专项用于支持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
同时,整合市级有关专项资金,一是今明2年从工业、交通、农业、水利、卫生等专项中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作为恢复重建专项资金;二是统筹安排使用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精简各类会议和庆典活动,除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办的重大活动外,其他会议和活动不予核拨经费;四是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市财政不再安排购车经费,办公用房除正常维修外不准进行装修,不再审批新建办公用房,除特别情况,不安排团组出国(境)访问、考察和培训;五是下半年,除政策性人员经费增支、救灾应急支出等特殊事项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新增项目外,市财政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本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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