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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混乱、有章不循、有规不依、监管缺位等问题,广东省湛江市从预算管理、监督考核、责任追究、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等基础性工作抓起,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今年上半年,该市资产收入达78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0多万元,盘活了2800万元资产收益上缴财政。
探索资产财务预算管理。2009年,湛江市选取了湛江日报社等21家事业单位开展财务预算管理试点工作。指导试点单位按要求编制财务预算报表,对报表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和测算,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市直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财政局内部业务规程》,理顺和明确了业务科、资产科与预算单位的工作关系。
严格经营性资产处置。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其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由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对出租办公用房和临街铺面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委托评估、统一公开招租、统一签订合同。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有偿使用所得统一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财政按规定核拨付单位使用,其中属于租金收入的按上缴总额的60%返还给单位使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所得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规范资产评估行为。2009年,该市财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湛江市千福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等4家评估机构,获得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服务资格,中标收费率分别为过去收费标准的37.45%和31.4%,明确列入资产评估范围的行为,规范实施资产评估的申报、抽签、核准、批复等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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