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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排刚刚封顶的联排“别墅”、一幢幢沿溪而建的漂亮农民公寓、一片片正待崛起的农民住宅城……走进位于天台山区的浙江省天台县平桥镇沸头村、风廉村和雷峰乡崔一村,村头都悬挂着大幅的农房改造规划效果图,昔日的“土窝”在短短的时间内摇身变成了“洋居”。
“做梦也想不到,山区农民也能像城里人一样住上套房。”雷峰乡81岁的村民金才杰望着自己即将入住的漂亮新居,心里乐开了花。这是近2年来天台县实施农房改造试点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2009年,天台县出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农民住房改造建设的若干意见》,拟用10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县农村“空心村”改造,实现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优化和农民居住条件的改善。为此,该县财政设立农房改造专项资金,推行项目化管理,对实行宅基地“四统一”管理的每亩补助4.66万元,专项用于旧房拆除、收回宅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补助。对宅基地进行复垦并经省级验收合格的,给予村集体每亩2.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对村集体建造普通住房用于孤寡老人、五保户等特殊群体集中居住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80元的建房补助。
为加大对农房改造的扶持力度,该县向管理要效益,加大整合支农资金力度。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采取部门联合、资金捆绑使用的办法,把农业、水利、林业、农业综合开发、地质灾害移民、扶贫、和谐生态村、康庄工程等各类涉地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集中财力开展宅基地整理建设,整体推进“空心村”改造。
为拓宽农民融资渠道,让农民有钱改造农房,该县对农房改造实行信贷奖补。县政府将金融机构对“空心村”改造新增贷款指标纳入考评范围,县财政设立专门基金建立信贷投入奖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向空心村改造农户予以政策倾斜,对信用度好的农户实行利率优惠,缓解农民建房资金压力。
同时,该县还综合运用政策,合力推进改造。经立项的实施“空心村”改造村,在宅基地复垦、联网公路、村庄整治、农田水利等工程建设优先立项。对采用环保、节能、新型墙体等建筑材料的,给予相应的财税优惠政策。
2009年以来,天台县共启动农房改造60个村,签订拆除老屋协议2753户。截至目前,共有27个村开始拆除老屋,15个村开工建设新房,惠及村民2075户,收回宅基地28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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