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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上半年区本级节资超70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宗晓丽 通讯员 李喜洲报道 2010年上半年,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实施政府集中采购231次,完成采购预算71287.35万元,采购金额64153.23万元,节约资金7134.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
据了解,2010年上半年,新疆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工作围绕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以深化操作执行机制改革与创新为核心,不断完善采购程序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做好各项常规项目采购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重大项目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项目。此外,该自治区还在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项目中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稳步推行区域联动和资源共享工作。同时,根据各地州的采购需求和资源条件,该自治区近期将办公自动化及电器设备协议供货也纳入了区域联动采购项目。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自治区公务车协议供货、公务车保险定点服务、办公自动化及电器设备已实现了区本级和11个地州市联动,形成了采购成果共享、责任同担的分级管理框架下的快速供货模式。同时,为规范该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工作,确保队伍廉洁,强化监督管理,该自治区启动了新的操作运行规程招标项目,采取流水式作业方式实施采购,按采购环节由不同的人员履行权限,达到相互监督的目的。
江西:污泥处置列入政采范围
本报讯 记者宗晓丽报道 日前,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鼓励符合标准的污泥用于土地改良和园林绿化,并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据悉,为保障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城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该《通知》。《通知》明确规定,鼓励将若干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对于符合标准的污泥,鼓励用于土地改良和园林绿化,并将此项目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此外,《通知》规定,该省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推广污泥建筑材料的综合利用。
《通知》明确,该省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创新污泥处理方法,有效促进污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对于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泥,必须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同时,污泥处理处置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商或投资商要积极配合,其处理费用在当地开征的污水处理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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