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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20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有关要求,驻财政部纪检组监察局会同国库司在黑龙江省召开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现状及其完善对策研究调研情况座谈会。
来自黑龙江、广东、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广西、甘肃等9省(市、区)财政厅(局)纪检监察和政府采购(国库)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与会者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实施10余年来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完善制度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自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以来,政府采购发展实现新跨越、采购规模不断拓展、管采分离的体制基本形成、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得到发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玉德说:“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自2000年全面铺开,按照稳步推进、由小到大、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采购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实践,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政府采购规模从2000年的10.9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21.2亿元,年均增长30.6%,节约资金56.2亿元,平均节支率9.76%。”
据了解,黑龙江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90%以上的采购合同授予了中小企业。
“公开、公正、公平的现实需求对政府采购提出更高的要求。”上海市财政局国库处处长莘澍钧认为,目前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运行主要存在着3个层面的问题,即思想认识层面、体制制度层面和具体运作层面。她认为这3个层面的矛盾问题既各有根源,又互为因果,相互联系。
据悉,上海市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他们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即在政府采购法律的现实框架下,立足本市工作实际,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政府采购体制机制。例如,以制度为基础,科学规划信息化发展方向;以科技为手段,有效提升制度执行效能。同时,逐步以日趋完善的制度和高效管理作为最为有效的宣传内容和手段,提高全社会对政府采购的认识。并以管理制度和具体运作的改革创新推动和促进基础性法律的优化完善。
广东省是我国政府采购规模排名第一的省份,2009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803亿元。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桂明说,下一步,该省将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科技的手段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以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的作用。
此外,江苏省、湖北省、河南省、浙江省、广西及甘肃省的与会代表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不够健全、标准和目录缺失、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空间有限、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立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驻财政部监察局局长高建华主持此次座谈会并做总结。他说,此次座谈会有较大收获,开得很成功。9个省市区做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许多好的建议。尽管制度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各地进行了多种创新。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将会形成共识,制度必将越来越完善。
财政部国库司副巡视员杨晋明说,目前,政府采购深化改革正处于转折期,希望继续得到中纪委、监察部的大力支持。同时,他希望各省继续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希望政府采购工作者继续保持工作热情,做好下半年的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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