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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扶持自主创新从预算抓起
本报讯 记者田冬梅报道 采购人采购《青海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的产品,均要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否则在核定政府采购预算时将不予审批。
记者日前从青海省财政厅获悉,为了鼓励、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推进和规范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活动,该省出台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青海省促进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要加强自主创新产品的预算编制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采购预算时,应按照《目录》的范围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该预算要与政府采购预算同时在财政预算中编报、审批。采购人采购纳入《目录》的自主创新产品,应在年度部门预算、年度执行追加预算和使用待分配预算时将纳入目录产品编入政府采购计划。对应当编制而不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的,在核定政府采购预算时不予审批,并责令其改正。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应指导和约束采购人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自觉购买《目录》内产品,对采购未列入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作出书面说明。
在具体的评审标准和倾斜政策上,《通知》指出,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上,要适当降低对自主创新企业规模、业绩等方面的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目录》内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不同类别自主创新的科技含量、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分别设置固定合理的价格扣除比例、加分幅度和自主创新因素等。对此,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关键在于执行,通过紧抓预算源头与采购各个环节倾斜与优惠政策的有效组合,可以实现对自主创新产品的应采尽采。
对于采购活动后期的跟踪问效和监管,《通知》明确规定,各级财政、科技等部门须对采购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或专项检查,对自主创新产品实行追踪问效。同时,对质次价高的自主创新产品,要及时撤出目录,实现对目录的动态管理。
广东将建政采物品价格指数
本报讯 记者周黎洁报道 在近日召开的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上,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桂明透露,省财政厅将联合省监察厅和省物价局,在省价格指数平台上建立政府采购物品价格指数。此举是该省推进电子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多项举措之一。
据介绍,政府采购物品价格指数的建立,是广东省对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中原有监管控制功能的增强和细化。由于政府采购物品价格指数中的有关价格数据将作为政府采购市场参考价导入该管理交易平台,随后,该省将着力实现该管理交易平台与全省电子监察系统、省价格指数平台的对接,以提高政府采购的监管水平,有效降低政府采购价格。
会议透露,目前已在13个地市上线的广东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已经实现采购过程无盲点监控。随后,广东省将建立评审专家、供应商和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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