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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次将县一级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纳入全省监管工作考核范围
10县市基层监管部门斩获殊荣
记者陈昂
中国财经报 2010-09-01 00:13:37

本报讯 灌南县财政局、丰县财政局、金坛县财政局、大丰市财政局、兴化市财政局……这些常年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事业默默奉献的县一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通过一项项创新举措在日前江苏省财政厅举行的2009年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中斩获大奖。

据悉,这是江苏省首次将县一级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纳入全省2009年度考核范围,该省约50%的县一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接受了此次考核。与此同时,该省财政厅计划在2年内对省内13个地市的51个县一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考核,并以此建立常态考核机制。

在本次考核中,灌南县财政局、丰县财政局、金坛县财政局、大丰市财政局、兴化市财政局荣获了一等奖,如东县财政局、扬中县财政局、张家港财政局、昆山市财政局、宜兴市财政局荣获了二等奖。

据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吴小明介绍,本次考核不仅涵盖了政府采购规模、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信息管理、投诉处理等政府采购监管的基础性工作,而且特别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进行了延伸考查。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的结合,既丰富了监管考核的内容,也拓展了考核的深度。

“许多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办法规定,规范和加强了政府采购工作。并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吴小明向记者详细介绍道,“大丰市印发了《市镇级财政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通知》,张家港市制定了《市镇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灌南县制定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管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这些办法规定明确了职责,加强了对乡镇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以及对操作机构的监管。例如,丰县就建立了审计、监督、反贪、财政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吴小明表示,除考核范围延伸至县一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外,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考核也是本次考核工作的重要方面。通过考核,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使用、监管和继续教育的现状得以呈现,如南京市全面实行了初任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无锡市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条款或知识问答的形式向评审专家进行宣传;常州市通过网上培训、上门培训等方式不断完善和丰富了培训形式;扬州市积极整合共享评审专家资源;宿迁市对新增专家实行考试制度,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徐州市在专家评标前现场签字确认“三书”责任状。

为此,本次考核特别设立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创新奖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管专项工作奖。镇江市财政局和常熟市财政局分别凭借推行《政府采购权力节点监控实施办法》和推进政府首购自主创新的龙芯电脑并不断扩大自主创新产品应用范围的成果双双获得创新奖。此外,南京市财政局以专家数量多、管理规范、继续教育菜单式服务等措施获得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管专项工作特等奖。

同时,本次考核还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吴小明认为,主要表现为政府采购发展不够平衡。部分市(县)存在重操作轻监管的现象,市县之间的监管职责存在缺位和越位现象。

  部分县级政府采购监管和操作职能划分不清。特别是一些地区,在成立招标中心或行政服务中心后,将政府采购操作职能划入其中。因此,如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须进一步研究。

  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管方面,大部分地区都从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使用,但少部分市县仍未从县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此外,评审现场监管硬件也有较大差异,有的地方评标、开标室监控录音一应俱全,而有的地方抽取专家的方法还相当原始,因此,培训管理有待加强。

  据记者了解,本次考核是由该省财政厅分管厅长牵头进行,由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人具体负责。同时,下设5个考核小组,由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及长期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同志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并由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关同志组成考核成员。在考核中,考核小组采取听取介绍、实地查看现场、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全面考评各地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情况,对各项考核内容逐项核实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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