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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经过精心筹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将于近期召开,会议将围绕如何推进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交流与探讨。分管新疆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新疆财政厅副厅长卢蜀江曾提出,集采机构是和谐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对于新疆的集采机构而言,和谐采购到底是什么样的采购?如何打造和谐采购的新局面呢?就此话题,本报记者深入新疆一线进行了采访。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大院内一栋建造于上世纪50年代的破旧办公楼里,一间不足40平米的办公室内摆放着一张黄色发旧的老式办公桌,两把木制的椅子加上几把木制的沙发座椅及一组旧式书柜。很难想像,这就是新疆财政厅副厅长卢蜀江所有的办公家当了。
虽然办公设施简陋陈旧,但办公室内干净整洁的环境和氛围让人分明感受到了其中所透出的协调有序,也自然让人联想到这间办公室主人的风格和工作理念。
“和谐的氛围是正常开展工作的基础。面对巨大的政府采购市场,构建和谐采购的过程就是不断优化采购环境的过程,只有构建和谐采购的工作环境,才能使多个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这是分管新疆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卢蜀江对于政府采购工作的一贯理念。那么,在这位厅长眼里,和谐采购到底是什么样的采购?如何打造和谐采购的新局面呢?日前,《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对卢蜀江进行了独家采访。
正确定位集采机构
“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预算为政府采购提供了依据,明确了范围;作为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者以及业务的操作者,集采机构在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搭建和谐采购平台过程中起着一定的关键作用。为此,集采机构要首先为自己定好位,并要充分结合中国的国情和自治区的区情来定位。集采机构是政府采购的主渠道,是财政支出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者,是财政预算的具体执行环节。”卢蜀江开门见山地亮明了自己的观点。
卢蜀江认为,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我国基本是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与做法,但由于我国国情和西方国家不同,并且国家背景和文化积淀也不一样,因此,在学习国外先进的理论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一定要进行创新,要根据自身的定位走自己的路,学会融汇贯通,学会吸收并转化为自己的东西,要做符合我国国情和当地实际的政府采购工作。
“尤其是政府采购作为政府公共支出改革的一部分,一定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这是卢蜀江在接受采访时一直强调的观点。
对此,卢蜀江进一步解释说,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政府采购实施的主渠道,在具体采购过程中贯彻执行政府的改革意图、政策目标、宏观调控以及规范政府支出行为等,这本身就是政府施政行为的体现,具有公共服务性的特点。同时,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又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了基础数据,其采购结果又为国库支付提供了准确的依据,对于深化部门预算和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都具有促进作用。
“在政府采购工作转型的同时,更要发挥其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在工作中以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作为切入点来把握,把政府采购工作看作是为采购人、供应商以及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项有力举措。”卢蜀江强调说。
加强沟通促和谐
“政府采购的初始目标是节约财政资金,这个节约是在符合市场规律情况下进行的节约,是有条件的节约。不能孤立、静止、片面地来认识节约问题。我们要在符合国情、区情的情况下,在法律制度框架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节约财政资金。”卢蜀江表示,为使新疆政府采购工作做到和谐采购,要充分考虑采购人和供应商的需求,并与其进行积极沟通和交流。
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和理解需要一个过程。对于如何让政府采购得到社会的理解和认可的问题,卢蜀江认为,首先是要给自己明确方向——目标是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能,保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其次是集中采购机构要联系国家及新疆当地的实际,与政府采购相关各方当事人进行积极有效沟通,做好政府采购的宣传工作,让大家了解政府采购工作,并得到社会的支持。
卢蜀江认为,集中采购机构要给采购人和供应商搭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谐采购平台,要使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参与到集中采购工作中来,不能与采购人和供应商对立起来,孤立自己。对于采购人的需求首先应给予理解,不能一味单纯地将采购人的需求认为是和供应商有利益关联的;对于采购人的习惯消费需求,要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和项目论证,充分考虑采购人的倾向是以私利为目的还是出于为公利考虑,若有私利则需进行规避,要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的前提下杜绝其私利。为采购人采购性价比最高的产品,从而使各方面的需求得到最大化的满足。为此,集中采购机构要主动上门服务,例如:帮助采购单位分析政府采购计划,分单位、分系统提出科学采购方案,主动上门召开单位座谈会,征求采购方案意见等。要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与采购单位的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促进和谐采购。
“而对于政府采购的另一个重要参与者——企业来说,也应该通过政府采购手段来激发企业的活力。”卢蜀江提出,集中采购机构要通过政府采购手段让企业更好地发展,使企业越来越有活力。
“在与采购人沟通的基础上,也很有必要与供应商进行沟通,用平常心对待企业,要善待企业。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最活跃的细胞,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直接关系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对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至关重要。政府履行公共职能都是围绕企业生存和发展提供服务的。我们在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交易平台的同时,就应该充分考虑如何让企业公平、公正地进行公开交易。”卢蜀江坦言,新疆本地自主品牌少,因此在日常采购中,更要使国产品牌的企业竞争机会均等,这样才能够激发出所有企业的活力,从而使其生存和发展得更好。“当然,也要淘汰一些不合规的企业,要让规范有序发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中长期存在。和谐采购是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达成的,无原则的和谐是另一种不作为的表现。各地实践证明,哪个地区政府采购关系和谐,哪个地区的政府采购就能上规模,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卢蜀江进一步表示。
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在具体业务上,集中采购机构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卢蜀江强调,首先集中采购机构应从初始的节约财政资金上升为实现政策调控、支持经济发展,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从宏观调控和政策支持的角度对当地的企业发展予以扶持。其次是抓好通用产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社会事业发展等财政支出的重要项目和关系民生的采购项目,整合同类项目提高采购计划执行的集中度;对于那些专业性强、有特殊性要求的项目也可将其纳入有专业特长的机构去开展,作为主渠道的一种补充采购。最后是提高自身工作效率,逐渐从零星采购向协议采购发展,打造协议供货资源共享平台,联合采购、结果共享、责任同担,共同维护市场有序竞争。
据介绍,自治区正式启动了2010年的公务车采购和定点保险区域联动的试点项目,已经参与进来的地区受益都很大。目前公务车协议供货、公务车定点保险,办公自动化及电器设备的协议供货实现了区本级和11个地州市联动,公务车协议采购的22个品牌80种入围车型价格平均折扣率由上年度的2.4%提高到4.2%。在此基础上,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资源整合、联动采购的改革成果,吸引更多的单位加入区域联动,使区域联动变成全疆联动,以提高采购效率。
集中采购机构操作执行处于政府采购行为的终端,常常成为问题和矛盾汇集的焦点,财政管理和改革的很多问题在这里都能反映出来,比如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程度、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政策落实等。政府采购作为预算计划的重要执行手段,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具体执行项目并使用财政资金。因此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对于分析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公平性、资产配置标准、资金安全和效率等方面能提供更可靠的基础数据,从而为部门预算编制、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分析参考依据。
同时,集中采购机构还要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卢蜀江说:“培训工作主要分为3个方面:一是集中采购机构自身的培训,包括典型案例分析与实际操作、标书的制作等业务知识的培训。二是对采购人进行宣传座谈和知识讲解,使其了解并理解集采机构,支持集中采购工作。三是对供应商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并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实,培训的同时也是在与大家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做好培训工作,既是进行交流,也是更好地为政府采购工作服务。”
“今后我们要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政府采购发展的突出问题,注重制度建设和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探索创新、深化改革、规范操作,把自治区的政府采购工作打造成采购各方和谐共处的新局面,从而迈向一个更高的新台阶。”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卢蜀江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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