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由九三学社中央提交的《把握机遇走中国特色的低碳发展道路》提案被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列为“一号提案”。政府采购带头向低碳排放产品倾斜、限制高碳排放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目录成为提案提出的实施若干重大低碳行动之一。
在3月4日九三学社中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对本报记者说:“这次之所以提出政府采购带头向低碳产品倾斜,是为了让政府更充分地认识到发展低碳产品对于节能减排和自主创新的重要性,从而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低碳产品长效激励机制。”
同时,赖明坦言,其实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早就认识到了低碳产品的重要性,比如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定期更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扶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等,这些都是政府采购力推低碳产品的显著成果。
据赖明介绍,事实上低碳产品所涵盖的内容很宽泛,并不局限于节能产品本身,还应包括产品的整个生产流程,主要体现在原材料的选取与利用、产品的研发与加工上,甚至包括产品的运输与销售环节,其核心就是提高能效、调整能源结构、增加碳汇量。
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李铀对“一号提案”所涉及的政府采购内容也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首先要在商品消费领域推行“碳标签”制度,建立统一的碳计算标准和标签格式,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性政策,在一定时期后可转为强制性政策,从而鼓励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标识“碳标签”,表明商品生产、经销和用后处理过程中造成的碳排放情况,如此做法可让政府采购具有可操作性。
来自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的全国政协委员林而达研究员则建议道:“政府应采购低碳耕作产品以支持低碳高效农业发展,措施包括提高农机具的能源利用效率,改变牲畜和饲料品种,提高化肥的使用效率,从而实现优化土地利用的目标。”
赖明还认为,发展低碳产品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大力增强科技支撑能力,一是从众多的低碳技术中,选择符合国情和发展需求的关键、共性技术,尽快制定低碳技术重点发展战略规划,并列入“十二五”科技发展计划及相关产业技术创新计划;二是出台企业低碳技术研发与推广的投入实行抵扣税等激励政策,鼓励低碳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三是逐步建立行业、重要产品、服务的碳排放限额标准,配套出台相关约束与激励措施,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四是针对一些量大面广的碳减排技术,加快相关方法学研究,以争取更多国际碳交易的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