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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减税须有量化界定
高培勇
中国财经报 2012-02-21 00:14:02

在2012年,我们既有必要,也有能力实施较大规模的减税。

2012年的减税规模,当掌握在不少于6000亿元的水平。

 

这一段时间,围绕结构性减税的呼吁和议论正处于十分热烈的状态。从财税部门那里,也在不断地传出有关实施结构性减税安排的信息。现在的问题是,鉴于社会各界对于结构性减税的期望颇高,更鉴于政府亟待以结构性减税为主要载体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关结构性减税内容的谋划,显然不能停留于抽象层面,尤不应满足于零敲碎打,跟着感觉走,而应深入到具体规模的界定上。换言之,我们需要将结构性减税加以量化——究竟要减多少税?

结构性减税的量化之所以重要,一是因为,结构性减税本身即是一个相对笼统的提法。其最重要的特点在于目标的双重性,一方面要通过减税,实实在在地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减税的同时也有增税,要通过“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求得整个税收收入结构的优化。也就是说,在这一概念之下,既有减税的内容,也可装入加税的安排。如何减、减什么、减多少,以及如何增、增什么、增多少,增减互抵之后,净效应又是怎样的,等等,这些问题,显然要通过纳入一个量化的框架之内方可界定清楚。

二是因为,结构性减税也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今年,它还要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载体而发挥作用。既是与宏观调控直接相关,那么在现代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当然不能只有定性而无定量,只有方向而无规模。也就是说,有关实施财政扩张的操作,需要引入量化的指标。

结构性减税的规模界定,可从如下两个层面入手:

其一,财政赤字的规模。结构性减税,当然要在财政赤字的约束下加以实施。一笔特定的财政赤字,既可以支撑增加支出的安排,也可以支撑减少税收的安排。故而,财政赤字的规模在总体上锁定了结构性减税的最大量。

财政扩张力度的大小,直接决定于预算赤字的规模及其边际效应。立足于当前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基调,,将通过举借国债弥补的赤字和动用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的赤字合并计算,可以认为,我国2012年的预算赤字或将与2011年的规模大致持平,或将在2011年的基础上有少许增加。这就意味着,较之以往年间,实施财政扩张的力度将有所节制,而不会或不必再现以往的全面或大规模扩张的势头。2011年,就预算数字而论,当年通过举借国债和动用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的财政赤字分别为9000亿元和1500亿元,两项合计,当年预算赤字总额为10500亿元。就决算数字而论,当年通过举借国债和动用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的财政赤字分别为8500亿元和1500亿元,两项合计,当年决算赤字总额为10000亿元。以此为基础,可以预期,2012年的预算赤字,应当掌握在略高于10500亿元的水平。

其二,增支减税的对比。前面说过,在既定规模的财政预算赤字约束下,可以有增加支出和减少税收两种操作。有别于以往以“增支”为重心的操作,在今年,“减税”将成为继续实施财政扩张的主要载体。既然主要载体是减少税收而非增加支出,并且,财政赤字的规模已经确定为略高于10500亿元的水平,那么,可以预期,2012年的减税规模,当掌握在不少于6000亿元的水平。

其实,除此之外,还可提及另外一个因素——财政的“超收”。从不久前发布的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情况可以看到,以全国财政收入103740亿元的规模计算,当年的全国财政收入“超收”额即高达14020亿元。超收额分别占到当年全国财政收入总额和当年全国财政收入“增收”额的13.5%和67.9%。“超收”不同于增收,后者系相对于上一年的增加额,前者则是相对于预算或计划的增加额。换言之,“超收”是政府所收获的超出了预算的额外收入。既属于额外收入,它便是没有许下任何婆家的、可以另行支配的钱。毋庸置疑,这笔钱,既肯定会进一步推高已经引致颇多争议的当前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从而面临较大的有关减税的舆论压力,也可用作实施结构性减税的财力支撑基础。故而,即便把实施财政扩张的一系列因素统统考虑在内,按照如此的财政收入实力和财政预算赤字的水平,在2012年,我们既有必要,也有能力实施较大规模的减税。也就是说,上述不少于6000亿元的水平,可以视作这一必要且有能力实施的减税规模。

以至少6000亿元作为今年实施结构性减税的量化目标,有关结构性减税的谋划与操作,便可在一个各方面预期相对确定的基础上进行。从而,可以避免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或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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