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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于2008年1月22日发布了长春理工大学计算机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采购工作需要(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出说明)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号JLZC2008 -921-3)第二章第7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的事项、内容及日期:
1、此项目原接受投标时间:2008年2月21日上午8:30至9:00。
现更改为: 2008年2月22日上午8:30至9:00。
2、此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08年2月21日上午9:00。
现更改为: 2008年2月22日上午9:00。
二、项目联系人:李国庆
联系电话:043186767313
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00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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